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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二季“我为梁子湖代言”短视频大赛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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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24-5-22 06:21
标题:
第二季“我为梁子湖代言”短视频大赛正式启动
为充分展示梁子湖区
全域旅游发展成果
提升梁子湖区美誉度和知名度
激发广大游客出游热情
在全区范围内营造
关注旅游、参与旅游的良好氛围
展现梁子湖的活力与风采
即日起
第二季“我为梁子湖代言”短视频大赛
正式启动
有才华、有灵感、有创意的你
千万不要错过
活动主题
遇见梁子湖绽放青春美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梁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共青团梁子湖区委员会
协办单位
各镇、梧桐湖园区
支持单位
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国际中文教育分会
鄂州职业大学
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1月
参与对象
梁子湖籍在校大学生、全国各地摄影爱好在校大学生、传媒专业、摄影专业、新媒体等专业大学生,可以以个人或学校团队形式参加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入围奖若干名,送价值50元精美文创产品一份
作品要求
1、围绕梁子湖区自然风光、文博场馆、风土人情、民俗活动、非遗文化、舌尖美食、人文历史以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新风新外貌、优质特色农产品等内容进行创作宣传;
2、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纪实微视频、剧情微电影、公益广告微视频、网络短视频、VLOG、MV等;
3、参赛作品用手机、相机、摄像机、无人机等拍摄作品均可,横版竖版不限,MP4格式,时长为1分半钟及以上,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1920*1080及以上,作品无角标、台标、水印及logo;
4、视频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形式新颖,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低俗、暴力等不良内容。
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活动启动(5月20日)。在涂家垴镇第十届蓝莓节活动当天宣布第二季“我为梁子湖代言”短视频大赛正式启动;
第二阶段:宣传推广(5月21日—5月31日)。通过“文旅梁子湖”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发布活动预热宣传图文、视频,并选择2-3所高校进行定点地推宣传;
第三阶段:作品征集(6月1日—10月20日)。投稿作品均可以学校或学生个人进行提报,填写投稿作品报送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参赛作品将根据作品收取先后时间,在“文旅梁子湖”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微博号新媒体平台上进行首发展播;
第四阶段:作品评选(10月25日—10月31日)。采取作品网络点赞、转发数据30%(视频号和抖音号点赞、转发截止至10月24日晚20:00)、网络投票数据20%、专家线下评审分数50%综合进行评分;
第五阶段:获奖公示(11月上旬)。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在“文旅梁子湖”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第六阶段:总结颁奖(11月下旬)。召开大学生优秀短视频作品展播及学子交流会,对获奖作品、参赛个人、组织单位颁发相关奖项及荣誉证书,同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邀请相关负责领导、嘉宾与大学生开展座谈交流,畅谈活动体会,为梁子湖文旅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第七阶段:作品宣传(12月)。遴选推送优秀短视频作品向省、市各大媒体矩阵和客户端进行联动宣传展播。
作品报送方式
所有投稿作品需填写【第二季“我为梁子湖代言”短视频大赛作品报送表】,投稿作品名称统一标注【学校+投稿人+作品名称】,即视为成功投稿。
投稿邮箱
407499225 99.com
联系电话
027-60699961
第二季“我为梁子湖代言”短视频大赛作品报送表.xlsx
投稿注意事项
1、短视频作品征集期间,主办方将制定3条采风线路,不定期开展3-4次学生集中团游采风拍摄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打卡梁子湖区特色旅游景区景点,为学生提供视频拍摄创作思路;
2、针对自行前往各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拍摄的大学生,凭学生证件将优先享受拍摄创作的便利。主办方将给与学生拍摄者享受4A级景区梁子岛生态旅游区免门票、船票八折的上岛优惠待遇;享受3A级景区(官田生态旅游区、半岛计划景区、铜铁海景区)免门票优惠待遇,免费畅游梁子湖区内所有乡村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场馆;
3、投稿者需保证所投稿者的作品为原创,并拥有作品中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肖像使用权以及著作权,同时须保证投稿的摄影作品、短视频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
4、投稿作品的短视频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权仍归作者本人。主办方有权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公益宣传、公益展览及交流活动中使用,且不再另行支付作者稿酬;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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