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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4年“明月汖·乡愁之春”征集诗歌、摄影、短视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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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24-4-17 06:14
标题:
2024年“明月汖·乡愁之春”征集诗歌、摄影、短视频啦
为了充分展示新沙坪新形象,大力推介明月汖乡愁文化、品鉴乡见产品、丰富乡趣活动,记录旖旎风光、体悟乡土人情、感受沙坪魅力,垫江县沙坪镇将结合2024垫江牡丹文化节系列活动安排,决定开展2024“明月汖·乡愁之春”系列文化活动。
一、活动主题
乡愁之春·乡见有你
二、活动背景
阳春三月烟花如海,沙坪镇以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精雕细琢的乡愁胜地、创新打造的产业集群迎来踏青赏花美好时节,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诗歌、摄影、短视频三类原创作品。
三、活动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3月初—4月底
(二)地点:沙坪镇
四、活动内容
(一)“明月汖·乡愁之春”摄影大赛
(二)“明月汖·乡愁之春”诗歌创作大赛
(三)“明月汖·乡愁之春”短视频创作大赛
五、时间安排
(一)征稿时间
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作品评审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
(三)作品评比
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5日
六、参赛事宜
(一)参赛对象
本次参赛对象不限地域、不限职业、不限身份、不限年龄,所有诗歌、摄影、短视频拍摄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参赛范围
此次活动的所有参赛作品意境均在沙坪辖区范围内,时间限定于2024年3月8日之后创作的作品。
(三)参赛方式
承办方将在“重庆垫江”APP、垫江文旅公众号官方平台和微信朋友圈发布活动详情,参赛者在了解活动详情后,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报送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附后)及作品至电子邮箱494891446 qq.com,联系人:胡杨,联系电话:13896616663。
(四)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以独特的视觉留住2024年明月汖·醉沙坪的最美瞬间。摄影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大小5MB-10MB,作品须注明作者和联系方式,单幅、组照均可,组照(3-5)幅为一件作品,组照按照图片顺序编号,图片可作适度的后期处理,但不得作过多合成,上交作品无水印字样。
2、诗歌作品以明月汖·醉沙坪为主题(主要以乡愁文化、母安文化、孝善文化体现沙坪和美乡村)进行创作,作品形式不限。
3、短视频以体现沙坪元素符号、反映当前特色产业和旅游康养为主的正能量视频报送参赛,报送短视频的条数不限,视频格式为MP4,码率不低于2mb,横屏、竖屏均可,时长30秒以上,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或1080x1920。评比阶段仅以微信视频、抖音视频为参赛平台,评选获奖作品单人不超过2个,评比结果以视频播放量和点赞量为主,评选标准在专家现场评比时当众宣布。
(五)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将邀请3-5名专业人士根据作品意境、观众点评、视频播放量和点赞量进行综合评比,评比结果在垫江日报进行刊载。
(六)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分别设三类奖项,具体如下:
一等奖1名,奖品:证书、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品:证书、奖金800元;
三等奖3名,奖品:证书、奖金500元;
优秀奖5名,奖品:证书、奖金200元。
七、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剽窃、搬运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积极向上,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权益。因上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自行承担。
(二)参赛作品不得在其他平台提前发布,不得植入商业广告,不得带有水印。凡是提交本次参赛的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非营利性活动中(包括公益展览、对外宣传、交流学习等事项)使用,不再另付稿酬,不存在侵权行为,作者可享有署名权。
(三)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活动的作者,主办方均视为同意本大赛启事之规则,若未按征稿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入选资格。
(四)如因参赛者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参赛者未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导致主办方未在有效期内联系获奖作者(获奖公布后5天内),视为该获奖作者主动放弃评选资格。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所有。
附件下载:沙坪镇2024年“明月汖·乡愁之春”系列活动方案
来源:“垫江文旅”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QC1ckzpn8Rttm8JTzA6v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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