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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展“弘扬革命传统描绘美丽青城”摄影展作品征集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24-4-9 05:54
标题: 关于开展“弘扬革命传统描绘美丽青城”摄影展作品征集的公告
  为开展好2024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教育活动,以“文化担当,共建共享”为原则,充分发挥好红色场馆的社教功能,通过反应革命文化、描绘青城美景,落实本年度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博物馆助力于教育和研究,特举办“弘扬革命传统描绘美丽青城”摄影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乌兰夫纪念馆
  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时间:2024年4月8日至5月8日
  三、展出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四、展出地点:呼和浩特市乌兰夫纪念馆党群活动中心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画面生动,任何数码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投稿。拍摄时间不限,拍摄内容为乌兰夫纪念馆自然风光、建设新貌等内容。
  2.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或JPE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不小于3M,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5幅,作品组照不得超过6幅(编好序号)。
  3.参赛者须以真实姓名参赛投稿,投稿作品的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凡作品不符合规定的投稿要求,一律不予采用。
  4.投稿作品画面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边框,不得进行装裱,只可对作品做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简单调整,不得做合成、删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原始拍摄数据需保留备查。
  5.全部投稿作品需要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压缩打包后,发至指定投稿邮箱,邮件注明“姓名+“乌兰夫纪念馆”摄影展+电话”。
  6、投稿邮箱:1021180821@qq.com
  联系人:牛彦军电话
  包云龙电话:
  7、此次活动将择优展出摄影作品50幅,展出结束后颁发收藏证书并给与相应奖励、赠送纪念品。
  六、责权说明
  1、所有参加活动的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必须依法独立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
  2、投稿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展映等权利。此次活动结束后,主办方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
  乌兰夫纪念馆
  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呼和浩特市摄影家协会
  2024年4月8日
https://mp.weixin.qq.com/s/SJYm3xsOMnYhy5TleA0S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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