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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九华山优秀新媒体作品征集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24-3-4 06:42
标题: 九华山优秀新媒体作品征集公告
  2024年甲辰龙年春节期间,九华山风景区旅游形势持续火爆、“热辣滚烫”,在用心用情做好旅游接待服务的同时,也吸引了广大游客、摄影摄像爱好者和网络达人的关注和作品拍摄发布,不断刷屏九华山。为更好展示风景区在景区景点景色、旅游接待、旅游服务等方面特色,现就征集春节期间优秀新媒体作品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反映甲辰龙年春节期间九华山风景区景区景点、旅游接待服务、民俗和传统文化、夜游夜景、美食美宿等方面的短视频、摄影、软文推介作品,或以个人视角讲述在九华山所见所闻所感的作品。
  征集方式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入围作品50个,其中,短视频作品30个、摄影作品10个、旅游攻略作品等10个,每个入围作品发放稿酬200元。在入围作品中,评优评定一等奖3个、各奖励20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9个、各奖励600元。
  投稿方式
  投稿人将发布作品和原始素材一并打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邮箱为:jhsfjqrmt 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8日
  投稿人须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或创作团队)信息、作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和事件叙述,不少于100个字符)。
  投稿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未提供完整原始素材或超过申报规定期限的不予受理。申报的作品如因版权问题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申报者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传播内容应体现正确价值导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审美和风景区习俗,展现九华山风景区特色,有利于风景区再修改、剪辑后再次传播利用。
  3.短视频要求原始画面,按照成品:原始素材至少1:5的比例提供,视频尺寸分辨率横屏1920×1080以上,竖屏540×960以上,画面稳定,画质清晰,无水印、无LOGO、无背景音乐。
  4.作品均为原创,提供即视为自动授权风景区公益用于宣传推广(保留署名权等著作权益),包括可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剪辑等后期处理。由管委会财政出资拍摄的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九华山风景区融媒体中心
  九华山风景区旅游市场宣传中心
  2024年2月28日
  https://mp.weixin.qq.com/s/8e8w-VkdorB-9Ay54rdL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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