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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4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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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24-2-21 06:46
标题:
2024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引领新风尚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创作播出更多公益广告和微视频精品力作,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24年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采取定向征集和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通过层层选拔,推出一批导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表现丰富、群众接受度高的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全省进行集中展播,营造“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浓厚舆论氛围,为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广电力量。
二、创作主题
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指导目录的通知》(豫广发〔2024〕12号)精神,今年,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重点围绕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重大主题宣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主题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平安河南、法治河南公益宣传、科教兴豫战略、倡导绿色低碳环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文旅文创融合公益宣传、国防教育公益宣传等主题进行创作。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24年3月5日至4月5日。
作品评审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作品展播时间:202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征集方式
此次征集活动采取定向征集与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上下联动、遴选推优的办法,汇集创作力量推出优秀作品。
1.定向征集。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广电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机构,认真做好此次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推荐工作。要严格履行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审查把关责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创意制胜、品质至上,着力推出一批有深度、有温度、有传播力的原创优秀作品,原则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推荐上报的原创作品不少于5部。
2.公开征集。具备公益广告和微视频创作能力的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各类媒体媒介、广告及艺术设计单位、各院校以及热爱公益广告和微视频创作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创作要求
此次作品征集,坚持正确创作导向,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表达。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提交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2.扎根生活、贴近生活,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伟大实践和喜怒哀乐的真情实感中找选题、找灵感,说百姓话、讲百姓事,善于以小见大,用小人物反映大背景,用小故事讲好大主题,用小切口反映大时代打造立足生活接地气、群众欢迎喜爱的优秀作品。
3.具备受众视角,主题鲜明,内涵深刻,避免自说自话,力求通过具有人情味的表达,唤醒受众最普遍的情感共鸣。
4.鼓励采用故事化的剧情设置和巧妙的创意表达主题,力求出新出彩,避免套路化、同质化。
5.鼓励运用新颖潮流的艺术表现手法,体现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提升作品观赏效果。
6.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润物无声,把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有机结合起来。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喜好。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在省广播电视局官网、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及今日头条、大河网等主要新闻媒体及“两微一端”刊发此次公益广告征集消息,进一步扩大征集活动社会影响力。
2.作品报送。参加本次活动的播出机构、制作机构需认真填写《2024年度河南省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连同作品的音视频U盘或光盘以省辖市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河南广播电视台、行业组织、高等院校以及个人可直接将《2024年度河南省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推荐表》及作品的音视频U盘或光盘直接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请用EMS邮政快递寄送)。
3.组织评审。省广播电视局将组成以业内专家、学者等为主的评审委员会,按照“主题主线突出、社会反响强烈、作品质量上乘、层层选拔、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征集到的作品按照资料复审、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通过集体投票及合议方式产生所有奖项。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省广播电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省广播电视局实名反馈。电话0371-65887231。
5.作品运用。一是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推荐参评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二是将获奖作品纳入“河南省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管理,在确保作者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确保作品使用公益性质的基础上,供各级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无偿选择使用(以商业营利为目的的除外);三是统筹大屏小屏资源,加强全媒传播,组织开展全省各级播出机构、网络视听服务机构集中展播活动,提升传播效果。
七、格式及要求
(一)报送作品须附导演阐述或创作文案(格式为word版本,字数不超过300字),类别分为广播类、电视类、微视频类。广播类作品,格式应以MP3、WMA等主流音频格式为主,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
44.1KHz。电视和微视频类作品,高清晰度视频,H.264或MPEG2编码,1920 X 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鼓励制播4K超高清作品,H.265编码,3840 X 216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50Mbps。格式以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动画需转换为相应视频格式后提交,如AVI、MP4等视频格式。
(二)广播类和电视类作品单部时长(以秒为单位)限30秒/45秒/60秒/75秒/90秒/120秒六种规格,最长不超过180秒。微视频类(有故事情节的)公益广告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系列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部。
(三)所有报送作品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参评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有纠纷,由参评者承担相关责任。活动主办方享有参评作品的优先播放权。报送参评广告作品,不得以任何形式添加水印标识,不得插入商业广告,不得出现参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蔡晔联系电话:0371-65887231
传真电话:0371-65889038电子邮箱:hngdcmc 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号河南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邮政编码:450003
附件:2024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推荐表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方案的通知.docx(点击下载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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