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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和美两岸我的家”摄影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中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24-1-6 05:17
标题: “和美两岸我的家”摄影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中
  为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根据省妇联《关于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深化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美丽庭院培育工作,促进两岸文化交流,推动两岸深度融合发展,漳州市妇联、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拟联合开展“和美两岸我的家”摄影展示活动。
  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本次摄影作品展征集都有哪些要求~~
  活动主题
  以“和美两岸我的家”为主题,用镜头展现海峡两岸建设美丽庭院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激发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怀,展示美丽庭院创建风采。
  活动安排
  即日起至2月20日为作品征集阶段。龙海区妇联在本区范围内征集本土作品(不少于10个/组)和台湾同胞作品(不少于3个/组)后,再上报市妇联。
  2024年3月1日至3月29日为作品展示阶段,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各县(区)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入选作品将通过线上平台分批进行展示,并评选出优秀作品奖10名。同时针对各县(区)相关组织单位报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组织奖3名,将在2024年三八节开展线下展示。
  作品征集
  (一)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止。
  (二)
  征稿对象
  1.本地摄影爱好者,作品限于本区“美丽庭院”;
  2.台湾籍摄影爱好者,作品为台湾地区民居、庭院。
  (三)
  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要紧扣“和美两岸我的家”主题,展示两岸人居环境提升和新农村建设成效。
  2.投稿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或黑白照片不限;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格式。大小不小于3MB;组照最多6幅;长边2000px。不得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以及适当的裁剪,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处理)。
  3.投稿作品要有标题和简短的文字说明(50字以内),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4.参展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组委会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包含线下与线上)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稿。
  5.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展活动的参展作品拥有最终解释权。
  6.投稿作者在进行作品创作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在确保自身及其他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开展创作活动。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四)
  报送方式
  联系人:龙海区妇联发联部钱燕雪
  电话:0596-6523213
  邮箱:lhfnlhh@163.com
  快拿起相机
  拍下庭院最美的样子
  期待您的参与~
https://mp.weixin.qq.com/s/r3pNEod9LybMzpD88fUm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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