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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韵伊情之“冰雪之美·尽在伊犁”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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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23-12-21 06:24
标题:
苏韵伊情之“冰雪之美·尽在伊犁”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大赛
为深入推进文化润疆、“旅游兴疆战略”,多维度多角度发掘伊犁冬季文化旅游资源,提升“人间四季·魅力伊犁”的知名度、美誉度,深度挖掘新疆冬季旅游潜力,取之于瞬间,藏之于永恒,展示伊犁冬季之美。伊犁州将举办苏韵伊情之“冰雪之美·尽在伊犁”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援伊前方指挥部、伊犁州党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伊犁州文化和旅游局、伊犁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伊犁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
2023年12月20日-2024年2月29日24时
作品评审时间:
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22日24时
获奖作品线上展:
2024年3月25日开始
三、参赛要求
1.本届摄影大赛面向全国摄影专业人士及旅游摄影爱好者。
2.参赛作品题材不限、器材不限,数码相机、胶片机,形式风格不限。参赛作品只能以JPEG电子格式进行投稿。电子文件大小不低于5M,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得超过8张,每组计1件。作品图片上不得打logo水印或其它作者信息。每人最多可投稿2件原创作品(简介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景区名称、拍摄时间、联系电话等,作品描述不超过50字)。
3.大赛主题、拍摄时间及范围:大赛以“寻觅伊犁冬季最美景点”为主题。作品拍摄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拍摄地点须为伊犁州直和兵团第四师、兵团第七师冬季A级以上景区景点或S级及以上滑雪场(详情见文章下方A级以上景区景点、S级及以上滑雪场名单)。
4.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入选作品原数据文件,请作者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向主办方提交大尺寸数字文件,摄影作品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
5.参赛方式:1、应征作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投稿入口进行线上投稿;2、应征作者按照要求将参赛作品以文件夹的形式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本次参赛作品发送电子版即可。文件名称请按“作品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和地点”格式填写。
6.评选方式:评选采用专家评审+线上投票方式,第一轮:由专家评委进行评审选出100件入围作品和100件优秀作品奖(优秀作品奖仅供平台展示,不参与网络评选投票)。第二轮:100件入围作品,进行网络评选投票。评分规则:总成绩=网络投票分数×60%+专家评审分数×40%,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同一作者若重复获奖,只取最高奖项。所有入选作品均参加苏韵伊情之“冰雪之美·尽在伊犁”全国优秀摄影作品线上展览。
7.奖项设置:从大赛投票入围作品中评选出如下奖项:一等奖:5名,每名奖金15000元(税后);二等奖:15名,每名奖金8000元(税后);三等奖:80名,每名奖金2000元(税后);优秀奖:100名,每名奖金500元(税后)。
四、参赛须知
1.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2.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各类获奖作品,并不支付任何费用及报酬,但作者具有署名权。
3.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不符合本次征稿启事规定作品不能参选;违规入展的作品将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奖金、荣誉证书等。
5.该大赛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如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投稿者个人信息仅在此次大赛使用,作品投票期间仅展示作品名称、编码。作品线上展期间仅展示作品名称、姓名、拍摄地点、拍摄时间。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联系人:吾那尔
咨询电话:
邮箱:
ylsheying@163.com
伊犁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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