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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津城市形象摄影图片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23-11-13 11:14
标题: 江津城市形象摄影图片征集
  光影定格城市新颜
  镜头见证城市变化
  为加强城市形象宣传
  区委宣传部面向社会
  征集一批展现江津
  城市新形象、新面貌的摄影图片
  以丰富城市形象宣传素材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承办:重庆市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协办:重庆市江津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截止
  三征集要求
  1.拍摄时间:2021年以来拍摄的作品。
  2.拍摄内容:反映江津城市新形象、新面貌的摄影作品。聚焦江津城市重点区域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几江、鼎山、支坪到德感、圣泉、双福的城市主轴线,和白沙、珞璜等重点区域的相关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地标建筑、商圈、城市小区等。特别是展现一江两岸山水桥城共融景观,江跳线穿行城市景观,西部科学城江津片区、滨江新城和珞璜临港产业城新形象等作品。
  3.风格要求:展现城市新形象的精美大图、标志性大场景为主,包括航拍作品。
  4.技术要求:征集作品应为彩色,器材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4-10幅),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文件JPG格式投送(每张图片不小于5M)。
  5.版权要求:
  所有投稿者在确保作品为本人完全原创的同时,对其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承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主办、承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永久版权和使用权(包括画册、作品集、报刊、杂志、展览、演示、出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宣传及所有工作内容等),不再另行支付稿酬,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所有投稿者,主办单位将视为知晓并同意以上要求。
  被书面举报并查实有悖上述征稿要求的作品,取消入选资格,同时收回荣誉证书和稿酬等。所有投稿者必须由本人投稿,如发现代投、以他(她)人名义投稿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通报批评,收回荣誉证书和稿酬等。
  四评选事宜
  主办方将组织承办、协办单位开展征集作品评选工作,并于2023年12月中旬在江津区融媒体中心媒体平台公布征集情况。
  本次征集共设入围奖30幅/组,稿费每幅/组1000元。同一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10幅/组、入选作品不超过5幅/组。
  五投稿方式
  征集作品需标注“作品标题、作者、手机号码、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内容,所有作品打包(压缩包名称为“主题内容、姓名+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一位作者只提供一个压缩包,不接收在线或离线投稿。
  邮箱:363524732@qq.com
  联系人:王化全
  联系电话: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9日
https://mp.weixin.qq.com/s/L2SHixLV9OxY4xYF5mW-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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