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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金秋醉美十月乐享梅河生活”全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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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23-10-1 06:11
标题:
“金秋醉美十月乐享梅河生活”全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推动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推介宣传梅河新区金秋十月独特的城市魅力,充分展现梅河口市城乡迷人秋景和优美的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举办“金秋醉美十月乐享梅河生活”全民摄影大赛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中共梅河口市委宣传部
梅河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大赛主题
“金秋醉美十月乐享梅河生活”。
三、投稿时间:
9月25日-10月25日(所有参赛作品需要在此时间内拍摄并上传)
四、拍摄地点
梅河口全域。作品须展现梅河口市城乡秋季美景,包括城市公园、街路、建筑和农村自然、人文景观,借助真实生动的光影展示梅河口区域独特的城市魅力。
五、参赛人员
面向全民,年龄、地区不限。
六、投稿方式
邮箱:mhkswl@126.com(梅河口市文联首字母)
联系电话:0435-4236466
七、奖项设置
(一)摄影类(包括专业组、业余组)
1.专业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500元
2.业余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5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300元。
(二)视频类:
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
八、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符合征集内容主题,仅限于梅河口市地域相关的摄影(影视)艺术作品。
(二)摄影类投稿要求:只收组照,每组3-6张,同组照片所表现内容须为同一主题。组照作品严禁以单张形式重复参赛。专业组作品尺寸在5MB以上,业余组作品尺寸1MB以上。对于违规投递的照片,视为无效作品,参赛者需保留照片的原始信息,多张图片请务必打包发送。投稿时请务必标注好【专业组】或【业余组】。
(三)视频类投稿要求:短视频时长为15秒至3分钟,要求画面清晰连贯稳定,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720,视频格式可为MP4、MPG、MPEG、AVI、MOV、FLV等,竖屏横屏均可。
(四)参赛作品要求以“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名字+作者姓名+开户行+银行卡号+联系电话”格式将作者信息标注清楚。如因标注不规范或者错误影响入选或者影响奖金发放,后果自负。
(五)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六)获奖及入选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获奖及入选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及非营利性活动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另付稿酬。主办方拥有此次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此次活动的各项规定。
中共梅河口市委宣传部
梅河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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