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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麻城市“灵秀龟山共同缔造”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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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23-9-9 17:37
标题:
麻城市“灵秀龟山共同缔造”摄影大赛征稿
龟山镇地处北纬30度黄金地带,山峦起伏,群峰耸立,森林茂密,春季山花烂漫,秋季层林尽染。“人间四月天,麻城看杜鹃”、“龟涎煮龟茶,遥看云水间”、“满城皆春色,一半在龟山”是对龟山镇风景的真实描绘;“茶旅小镇、康养新镇、旅游名镇”赋予了龟山镇一张张亮丽的名片。近年来,在麻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龟山镇党委一班人将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努立建设现代化的宜居、宜业、宜游的新龟山。为充分展示龟山镇深厚的人文风情、秀美的湖光山色和丰富的茶旅资源,彰显龟山人民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的精神风貌,特举办麻城市“灵秀龟山共同缔造”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黄冈市摄影家协会
麻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麻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麻城市龟山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麻城市摄影协会
麻城市文化馆
征稿内容
1.反映龟山镇人民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的精神风貌;
2.反映龟山镇的民风民俗、湖光山色、生态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3.反映龟山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及茶文旅融合的风情物貌。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含1个短视频),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4名(含2个短视频),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6名(含3个短视频),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20名(含10个短视频),奖金各500元;
入选作品20名,奖金各200元。
等级奖作者不能重复,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以上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付。
征稿细则
1.省内外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须取景于龟山镇行政区域内,对获奖作品拍摄地点有异议的,主办方有权请获奖作者现场指认拍摄地点,如情况不实,则取消获奖资格并由当事人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费用。
3.摄影类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每组4-6幅)均可,投稿数量不限,拍摄设备不限。作品格式为JPG,长边为1024像素,单幅文件大小1M内,必须保留完整的EXIF信息。
短视频类作品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含片头、片尾),格式为MP4或MOV,画面中不得含有logo和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080P(可提供4K),画幅比例不限,作品不得大于500MB。
4.投稿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印、签名、LOGO等修饰。除构图裁剪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谢绝提供电脑创意作品参赛。
5.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获奖作品将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官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6.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请投稿者务必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使用作品。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请务必以“标题+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的方式命名,无相关信息的来稿,将取消参赛资格。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
投稿邮箱:
71093909@qq.com
投稿联系人:林涛
https://mp.weixin.qq.com/s/f1ckhX5KNuJfVNwnymsu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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