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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山市夜经济微视频创作和直播大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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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23-7-14 12:18
标题:
黄山市夜经济微视频创作和直播大赛活动
为关于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有关决策部署,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充分激发消费潜力,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助力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根据《黄山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黄山市夜经济微视频创作和直播大赛活动,并评选出夜经济形象大使,现面向国内外发布参赛启事,欢迎踊跃参加,详情如下:
01
主办单位
黄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国资委、市文旅局;屯溪区委宣传部、黄山区委宣传部、徽州区委宣传部、歙县县委宣传部、休宁县委宣传部、黟县县委宣传部、祁门县委宣传部;黄山花山谜窟景区。
02
作品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充分、生动、形象展示黄山市夜经济丰富业态和繁荣景象,提升“创意黄山美在徽州”城市魅力,在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具有广泛传播力,赛事设立夜经济微视频创作和直播两个项目。
03
活动时间
2023年7月12日至8月12日。
04
奖项设置
在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单个作品浏览量(直播在线人数)达到100万且点赞量达到5万以上的所有作品中排名前20位的作品,每件作品给予1万元奖励。
05
参赛方式
(一)夜经济微视频
参赛时间:7月12日至8月12日
参赛要求:夜经济微视频作品在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推出后,浏览量达到100万且点赞达到5万的,填写参赛表格(附页面截图和网络地址),发送至指定邮箱:460325608 qq.com,经审核参加评选,根据名次,评选出第一名,作为夜经济形象大使。同时,大赛设置话题,持续保持热度。
(二)夜经济直播大赛
比赛时间:7月12日至8月12日
比赛要求:直播平台为抖音,主播对全市夜经济业态进行现场直播,直播在线人数达到100万且点赞达到5万的,填写参赛表格(附页面截图和网络地址),发送至指定邮箱:460325608 qq.com,经审核参加评选,根据名次,评选出第一名,作为夜经济形象大使。
8月中旬开始,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单件作品浏览量(直播在线人数)达到100万且点赞量在5万以上的排名前20位的作品,每件作品给予1万元奖励。
06
特别声明
1.参赛人须承诺参赛作品均为原创。
2.参赛人须承诺其作品的使用权归活动主办方独家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还将精选优秀作品进行二次传播。
3.获奖作品,须有参赛人提交该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未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声明。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参赛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报送作品一律不退。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提交作品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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