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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樱花红陌上·邂逅在咸安”2023咸安区首届樱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23-3-5 17:41
标题: “樱花红陌上·邂逅在咸安”2023咸安区首届樱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灿烂的樱花在年后第一时节盛放,它是爱情、希望、美丽与浪漫的象征,已然成为年后赏春的一种特色。樱花节已发展成为咸安一年一度的节日盛会和最具市场吸引力与号召力的赏花品牌。在2023年咸安区首届樱花文化旅游节活动期间,为记录这一美丽的瞬间,更好地展示咸安区樱花谷的特色景观,提升咸安区首届樱花文化旅游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举办“樱花红陌上·邂逅在咸安”2023咸安区首届樱花摄影大赛。诚邀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咸宁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咸安区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大幕乡人民政府
  咸安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征集主题:
  本次大赛以“樱花红陌上·邂逅在咸安”2023咸安区樱花摄影为主题,要求摄影作品取材于咸安,围绕咸安樱花谷旅游资源,以樱花为主要内容,充分展现咸安的樱花胜景、自然之美、人文之美。
  截稿时间:
  2023年3月1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0元;
  入围奖60名,奖金各1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以上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付。
  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限于2023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23日拍摄,围绕征集主题内容,取材于咸安区大幕乡东源樱花谷域内,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
  2.作品单幅、组照均可,黑白、彩色不限。每位作者限投20幅(组),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拍摄设备不限。投稿作品应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低于3M。
  3.参赛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印、签名、LOGO等修饰。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裁剪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选,拟获奖作品将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官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参赛作品须保留其原始信息,以便主办方根据情况查阅原始文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没有特殊规定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自然年(从支付奖金时间开始计算),如需继续使用,主办方需重新和承办方进行协商。
  7.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参赛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参赛者请务必将每幅作品文件名以“标题——姓名——简要描述(时间、地点、内容等)——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无相关信息的来稿,将取消参赛资格。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
  投稿邮箱:402730395@qq.com
  联系电话: (樊学农)
  2023咸安区首届樱花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3年3月3日
https://mp.weixin.qq.com/s/tV8Og1DCS4_A-79xB0T8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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