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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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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22-8-25 16:03
标题:
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开始啦
各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象屿保税区安监局、火炬管委会应急协调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参加“应急好故事”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闽应急〔2022〕91号)要求,现就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做好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应急好故事”
讲述应急法治故事
传播应急法治理念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三、参赛方式
(一)各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作品的征集、初评工作,各单位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4部(微动漫1部,微视频1部,微电影1部,平面作品1部),电影和电视剧作品数量不限。
(二)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5日。
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将从全部推荐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主题性和针对性,用昂扬的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
(二)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要准确规范,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三)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讲好应急管理领域鲜活的法治故事,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入人心。
(四)坚持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五)选送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六)选送作品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
(七)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选送作品,每个作品须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五、作品形式
(一)微动漫。微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二)微视频。包括公益广告、宣传片等视频作品。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三)微电影。微电影作品时长要求10至30分钟,画面像素尺寸最低要求为1280×720,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
(四)平面作品(电子版)。包括漫画、宣传画、海报等平面作品,文件格式为JPG、JPEG,分辨率300DPI。
(五)电影、电视剧作品。凡是在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取得电影、电视剧主管单位播出许可,并已在院线、电视台或网站上映播出过的应急管理普法题材电影、电视剧作品均可选送。
六、投稿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应急管理普法作品选送表》《电影、电视剧作品选送表》《选送作品汇总表》及作品(刻录光盘)邮寄至市应急局或市司法局(同时发送到邮箱),并在邮寄信封上注明“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活动”字样。
联系电话:2699931;
邮箱:
xmyjj_f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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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7楼718室,邮编:3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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