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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八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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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21-10-25 14:55
标题:
第八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通知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丰富全区群众文化生活,激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举办第八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丽乡村我的家”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宁夏文化馆
三、征稿要求
参赛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以乡村振兴为主题,通过作品展现美丽乡村新风貌,传播生态文明,守望绿水青山,助力乡村振兴;集中反映我区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生活变化及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方面的成就。
(一)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征稿。
(二)作品种类及要求:
1.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色粉画、及综合材料绘画等,尺寸要求:国画不超过六尺整张,竖式为宜;其他画种装裱后最长边不超过150厘米。
2.书法、篆刻作品,作品尺寸要求:不超过六尺整张,竖式为宜。
3.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须组合在一幅画面内),并附100字以内作品文字介绍。
4.参赛作品作者需提交10寸参赛作品照片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电话、报送单位、通讯地址。
5.进入复评的书法、绘画作品将通知作者报送原作。作品需装裱后在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尺寸、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于2022年1月5日前报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美影书法展示部;进入复评的摄影作品作者需提交不小于3MB的JPG格式原图,照片统一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并附100字以内作品文字介绍,于2022年1月5日前发至邮箱nxwhgmyb 126.com。
6.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仅限1幅。已参加过往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的作品,不得再次报送参赛。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临摹、抄袭、复制作品参赛,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参赛作者自负。
7.各单位负责参赛作品意识形态审核,确保不发生问题。
(三)为突出大赛群众普及性,提高大赛群众参与度,自治区各级书画院专业书画家;各大中专院校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美术系美术、书法、摄影专业教师;宁夏美术家协会、宁夏书法家协会、宁夏摄影家协会各艺术委员会委员谢绝报送作品。
(四)赛后举办第八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优秀作品展,展览举办时间另行通知。展览结束后退还参赛作品。逾期不领取的作品,由组织方自行处理。
(五)大赛组织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四、作品评审
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成立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一)初评阶段:2021年12月15日前进行初评。
(二)终评阶段:2022年1月5日前进行终评。未进入终评作品不另行通知,参加初评作品照片不退。
奖项设置
书法类
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20名
绘画类
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30名
摄影类
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30名
根据各市、县(区)组织参赛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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