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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沩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21-9-1 14:25
标题: 沩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沩山风景名胜区位于宁乡西部,地处宁乡、桃江、安化三县交界处,包括横市、黄材、沩山、巷子口、沙田、黄材水库等乡镇和单位,景区规划面积190.12平方公里,区内有人口15.8万人。为落实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切实强化自然保护地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展现保护管理工作成效,助力宁乡市市委政府全域旅游、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举办全省自然保护地摄影大赛通知的要求,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及宁乡市摄影家协会联合组织在“湖南·沩山第三届康养避暑文化旅游节活动”期间举办全省自然保护地摄影大赛预选赛。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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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赛主题

  此次摄影大赛以“最美自然保护地•献礼建党100周年”为主题。通过摄影作品展现名胜区天蓝地绿水净、鸟语花香的“最美自然保护地”,展示我区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与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的工作成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此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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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

  举办单位: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宁乡市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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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赛对象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以及林业、自然保护地工作者均可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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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稿时间

  2021年7月30日—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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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以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为拍摄地,要围绕展示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等内容,充分反映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的资源特点与工作特色。

  2、参赛作品应为数码照相机拍摄的符合大赛主题的原创照片(包括红外相机拍摄的照片),胶片相机拍摄胶片须扫描成电子文件,照片要求为JPEG格式、彩色,每张照片的文件长边不小于1024像素。照片命名方式为“作品名称+作者+50字以内作品简介”。

  3、参赛作品须由作者亲自拍摄,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E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红外影像照片必须在野外自然生境状态下拍摄,原片不能做裁切或后期处理。所使用的红外相机若有拍摄信息请保留,并在文件名中注明物种名称和位点的生境。

  4、已经在相关媒介刊发的作品亦可参赛。

  5、参赛作品在9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不接受冲印照片,照片电子文件要求大于1024像素,并保留完整的EXIF信息,获奖作品需按要求提交5M以上电子文件。

  参赛作品投稿电子邮箱:452339404 qq.com

  联系人:郑婷1368737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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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参赛作品评展和奖励

  1、参赛作品共评选

  一等奖2名,自然风光、珍稀动物各一名,奖金10000元/名;

  二等奖4名,3000元/名;

  三等奖8名,1000元/名;

  优秀奖50名,200元/名。

  2、获奖作品由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宁乡市摄影家协会共同颁发获奖证书,并可获得加入宁乡市摄影家协会记分

  3、获奖作品统一由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摄影大赛主办方适时进行展出,并出版专集。

  主办单位申明

  1、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由于参赛者原因所造成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2、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注意备份原始作品。

  3、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且在照片使用中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

  4、参加本次大赛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组织方有使用权。组织单位在维护作者著作权、署名权的前提下,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公益性用途。

  5、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宁乡市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宁乡市摄影家协会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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