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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爱上海-老年绘画、摄影作品 展示评选”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4-17 14:03
标题: “我爱上海-老年绘画、摄影作品 展示评选”

为贯彻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第四次老年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抒发老年人对党、对祖国、对上海的热爱之情,体现社会、家庭和谐之美,展示老年人的精神风貌,至此特举办“我爱上海—老年绘画、摄影作品展示评选”活动。
一、参加对象
社区老年居民均可报名参加。每人限投作品一至二件,每件作品需附20-60字的文字说明。
二、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参赛作品以“我爱上海”为主题,以绘画和摄影形式抒发老年人爱党、爱国、爱生活的时代精神和与时俱进的蓬勃朝气。作品要求主题鲜明。
绘画作品形式不限,包括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等均可。
摄影作品须本人原始创作的纪实摄影,要求主题鲜明,影像清晰,人物与景色交融,色彩与构图协调,影像具真情实感。
三、投稿办式
1、参加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的照片电子版。因网络刊载需要,稿件用数码相机拍摄成照片(注意:不失真、光线均匀,没有玻璃反光)采用“JPG”电子文档(不需印出照片);每件作品总像素限定在 800×600(500 K)大小,如高像素照片作者请自行压缩后投稿。原作品由作者保留,待入选后如果需要展示,届时再向作者征集原作。参与展示的作品照片可用电子文档(“JPG”文件),说明用DOC或TXT格式。
2、参评作品以邮件电子文档附件形式发送至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447991426@qq.com)投稿。各街镇老年学校、各街镇老龄办请一并收集好选送作品后,用压缩文件作附件发送,邮件“主题”栏中请标注“2016老年绘画、摄影作品展评”。并请填写表格如下,附在邮件中:
作品标题
作者姓名
作者年龄
所属街镇
创作日期
联系电话
注: “作品正标题”一般不超过 10 字 ;“联系电话”为发奖联系而留,不在作品发布中公开。
3、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如作品与主题不符;表格上的内容填写不全)将不予发布。
四、征集时间
作品投稿时间:2016年4月初至2016年8月31日截止。
五、评选方法
所有投稿作品将在《上海老年人学习网》“老年活动”栏目中展示。同时,将组织老年绘画、摄影专家于10月份进行评选。通过网络,由网民网上投票,投票和评选结果,年底在网上公布。
六、奖项设置
“我爱上海—老年绘画、摄影作品展示评选”活动,绘画、摄影优秀作品各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证书和奖品等。同时获奖的作品在上海老年教育成果展示中心展示,获奖名单公布在《上海老年人学习网》上。

欢迎爱好绘画、摄影老年朋友踊跃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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