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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汕尾税务第二届摄影大赛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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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21-5-7 14:34
标题:
汕尾税务第二届摄影大赛开始啦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您是否体验过汕尾税务的贴心服务?是否感受到便民办税的“春风”?是否有某个瞬间让您更深刻了解税务工作?快拿起手中的相机,记录这些精彩瞬间吧!即日起,汕尾税务第二届摄影大赛正式开始啦!
本次摄影大赛以“百年辉煌·税月光影”为主题,由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汕尾记者站、南方+汕尾频道联合举办。在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光辉时刻,摄影大赛旨在以摄影这一艺术形式,反映汕尾税务部门在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办好惠民实事,以“春风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税务机关,对经济建设以及社会生活的作用和影响,让更多人关注税务、了解税收、支持税收。
本次摄影大赛参赛者需围绕比赛主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创作:
○展示汕尾税务部门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税务机关上取得的成效。
○记录汕尾税务部门在推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的情况。
○展现汕尾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放管服”、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为纳税人和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
○宣传汕尾税收事业的发展历程、征管服务的巨大变化,多元化勾勒出税收现代化之路。
○税收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通过摄影作品,体现“税收让城乡更美丽”的汕尾新风貌和新变化。
本次摄影大赛参赛对象为各界摄影人士。参赛作品要求为:
1)参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其中组照限于4至8张。参赛作品应提供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包含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描述。组照除总说明外,还应提供每幅作品的说明。
2)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构思巧妙、角度新颖,紧扣税收本质和宣传主题,能够体现摄影艺术特点,有较强的感染力、思想性、艺术性和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3)参赛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4)参赛作品通过南方+新闻客户端提交。要求为JPG、JPE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最长边不超过1200像素,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作品入选后请再提供高精度电子文件)。参赛者均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谢绝网名、匿名参与。
5)获奖作品公告前,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始文件(单张大小不低于4M的JPG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不能提供原始文件的,将取消获奖资格。投稿作品恕不退还。
6)参赛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请勿一稿多投。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所摄,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发现入选作品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及与事实相违背,经查属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7)手机摄影作品也可以参加比赛,送稿要求与上相同,但单张相片像素不低于3M。
8)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作品,均视为不能参加评选处理。
9)投稿的参赛作品在进行作品评选前,主办方有权上传至南方+新闻客户端、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事前展示。
10)主办方拥有所有参赛作品使用权,有权将征集的作品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出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不再另支付作者稿酬。
11)凡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参赛作品要求内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摄影大赛的评选、奖励办法:
活动征集时间结束后,通过“线上投票+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并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本次比赛设立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50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凡参赛人员均可获得精美小礼品一份。
注:以上奖金数额为税前金额,奖金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并由承办方代扣代缴。
作品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截稿。获奖作品在6月中旬通过南方+新闻客户端、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投稿方式:
【来源】由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作者】郭杨阳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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