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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第一届“发现宝鸡”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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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20-10-16 15:03
标题:
1000元 第一届“发现宝鸡”摄影大赛
发现宝鸡
好消息!好消息!
第一届“发现宝鸡”摄影大赛
开始啦!
现面向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
无年龄、性别、职业要求。
只要您爱好摄影
我们期待
在您的作品中
发现宝鸡“不一样”的美......
第一届“发现宝鸡”摄影大赛
为“发现宝鸡”的自然风光、“发现宝鸡”的民俗文化传承、“发现宝鸡”的历史人文魅力,以全面展示宝鸡优美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地域文化特色,发扬与传承西府民俗文化,捕捉与发现被遗忘的历史人文为目的,拟举办“发现宝鸡”摄影大赛,宣传宝鸡城市形象,提升宝鸡文化旅游美誉度与影响力,多维度、多角度的记录城市加速发展的历史画面,努力打造文化与艺术相互契合的共和氛围。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发现宝鸡”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宝鸡摄影网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无年龄、性别、职业要求。
四征集内容
本次大赛分3大类别:自然风光、民俗文化、历史人文。
作品以宝鸡的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示范点为主要拍摄对象,需全面反映宝鸡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山水自然风貌、民俗文化发展与传承、历史人文相关的人、事、物等。
五活动安排
评选最佳网络人气获奖作品
颁发相应奖品
征集:2020年10月15日—10月31日,投递优秀摄影作品至大赛官方邮箱(www.bjlyfwzx 163.com);
初评:2020年11月上旬,线上评选、线下评选。
线上评选:本次大赛将在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宝鸡旅游服务中心、宝鸡摄影网公众号开展投票评选工作。(线上评选的结果作为线下专家初评重要参考);
线下评选:专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按照专业评判标准选定入围作品;
终评:2020年11月上旬,主办单位参考线上线下评选结果,选定“发现宝鸡”摄影大赛最终获奖作品;
公示:本次大赛获奖作品信息将在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宝鸡旅游服务中心、宝鸡摄影网公众号公示;
颁奖展出:2020年11月中旬,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对获奖作者颁奖,届时将举办第一届“发现宝鸡”摄影展。
六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为三大类别:自然风光、民俗文化、历史人文,每人每个类别可提交5幅作品,最多3个类别15幅。作品以宝鸡自然风光、民俗文化、历史人文为摄影主题,作品内容丰富,从各个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去深挖和表现主题,具有较深层次的内涵和表现力。
2、提交JPEG格式作品,当作品必须大于3M小于50M,作品以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www.bjlyfwzx 163.com,压缩包文件需按照求命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姓名+电话,如有信息缺失作品,视为无效投稿)。
3、投稿作品需为本人拍摄作品,不得参与过其它期刊及比赛的评选、刊登、发表、展示,不得抄袭及窃取他人作品,如有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七奖项设置
奖项
奖励
一等奖1名
1000元+宝鸡旅游年卡+纪念品
二等奖3名
600元+宝鸡旅游年卡+纪念品
三等奖5名
300元+宝鸡旅游年卡+纪念品
人气奖10名
100元+宝鸡旅游年卡+纪念品
八投稿地址
电子邮箱:www.bjlyfwzx 163.com
联系电话:0917-3266000
联系人:刘超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3号楼一层
九注意事项
1、参展者必须拥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参展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且未经公开刊登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如已领奖项者,主办方将追回原奖项。
2、参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均应由参展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因此而给主办方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利益损害的,主办方将有权向参展者追偿。
3、参赛作品一经投稿,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宣传推广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宣传、制作等。同时视为征得作者同意其作品可以不受时间及地域限制在各公众平台及衍生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音像出版物)中无偿使用。若有特殊保密要求,参赛方需交付作品时一并交付书面申请,否则为可公开作品,主办单位不承担其损失。
4、凡参展者即视同承认上述所列各项规定。
5、大赛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你手托单反,但照片却无人欣赏?
你热爱摄影,作品却无人问津?
别犹豫了
这次摄影大赛就是你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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