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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芦溪县“幸福河湖”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20-9-14 14:41
标题: 1000元 芦溪县“幸福河湖”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芦溪县自古以来,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生态环境优越,水资源丰富,萍乡城区80%饮用水取自芦溪。自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县水域水环境大有改观。

  一、活动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将以“幸福河湖”为主题,主要反映我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特点,反映我县“人水和谐”生态新图景。

  二、摄影作品相关要求

  1.围绕芦溪县域范围内(含武功山)河流、瀑布、水库、湿地等水域美景,突出河长制发展取得的成效,突出芦溪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2.参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不得超过5幅,其中组照不超过2幅,每幅作品文件大小不小于5兆。

  3.每幅参赛作品须注明摄取作品的地点,也可用优美文字对景观进行介绍说明。

  4.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

  5.凡经过电脑制作,改变原像面貌的作品不予征收、不可参赛。

  三、征集摄影作品投稿方式

  2.投稿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0日。

  四、评选方式

  1.本次摄影大赛将由专业摄影者、摄协主要成员组成评委会对所参赛作品进公平、公正评选。

  2.最终解释权归芦溪县“幸福河湖”摄影大赛评委会。

  五、活动宣传

  拟邀请省市县相关媒体进行报道。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每人设奖金1000元;

  二等奖:4名,每人设奖金500元;

  三等奖:10名,每人设奖金300元;

  优秀奖:20名,每人设奖金200元。

  七、活动声明

  1.参加者必须保留作品的拍摄底片(数码作品保留原文件);参加者所提交的作品将被视为同意公开发表。

  2.作者对其参加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法律责任。如参加者剽窃他人作品或其它因参加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加者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3.发表的图片及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大赛组委会有权在未经参加者本人同意情况下进行删除。

  4.主办、协办单位有权获得获奖作品的非商业性质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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