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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通化印记”旅游征集大赛!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20-4-30 15:06
标题: “通化印记”旅游征集大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通化市文旅局为有效克服疫情冲击影响,帮助文旅企业共渡难关、共谋发展,相继出台“关于应对疫情支持文旅企业发展的16条政策措施”、“‘通’往希望的春天”——疫后提振通化文旅市场“十项行动”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值此五一黄金周到来之际,结合“通化人游通化”活动,特开展以“通化印记”为主题的旅游作品征集大赛。



【主办单位】

通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大赛活动安排】

征稿时间:2020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12日

参赛对象:不限区域、不限年龄,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稿。

投稿方式:可选择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也可选择亲自送达或邮寄的方式。但必须标注“通化印记”旅游作品征集大赛。

电子邮箱:ysk3220517@163.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新华大街499号,通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化艺术与公共服务科(收)

联系人:何 林、周 岩、金 华

电 话:0435—3220517

投稿人须在稿件中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箱等具体信息。并在邮件和电子邮箱标题中注明“‘通化印记’旅游作品征集大赛(文学作品或摄影作品或短视频)”的字样。

一、参赛作品要求及说明



01.“通化印记”之旅游文学作品征集大赛

念一个人、恋一座城!读一个人,会相惜;读一座城,会相知。如果您是文学爱好者,请用您温暖的心灵去感悟通化之美,让笔尖尽情流淌对这座城市爱的温情——“通化旅游特约约稿人”等着你!

1.作品须以描写通化旅游景区、自然环境、历史人文等为素材,内容突出在通化地区吃住游玩的经历、感受、体验等。

2.作品体裁不限。游记、散文、诗歌、日记均可。

3.作品注重文学品位,内容健康、情感真挚、语言清晰,鼓励有独特的视角和个体体验。

4.参赛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不得抄袭。如出现著作权等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02.“通化印记”之旅游摄影征集大赛

用影像理解世界,以镜头记录时代。如果您是摄影爱好者,哪怕您只有一部手机带在身边,也请您一定要用您的脚步去丈量通化的河流山川,用您的镜头去捕捉这山水灵动之美——也许您就是我们正在寻找的“通化旅游达人”!

1.作品紧扣大赛主题,以独特视角反映通化各大旅游景区的旖旎风光,尽量避免作品同质化。

2.摄影作品须为近两年内拍摄的数码照片,手机、相机拍摄均可,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10张。

3.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必须注明摄影时间,标题及文字说明,语言规范、表述准确,鼓励配有情节介绍和故事内容。

4.参赛作品除进行必要的裁切、亮度及对比度调整外,谢绝电脑合成及过度技术处理。

03.“通化印记”旅游短视频征集大赛

打开脑洞、为通化打CALL。在短视频的世界里,你是导演、亦是主演。拍出你的专属idea,只要你敢拍,我就敢点赞——“通化旅游最酷主播”“通化旅游达人”就是你!

1.作品必须以通化地域、旅游景区为元素背景进行拍摄制作。

2.作品形式不限。可采用风景动画、手绘、真人短剧、搞笑配音、创意视频、名人发声等多种形式。鼓励在快手、抖音上进行直播。

3.视频创作的题材和内容,必须保证最新制作+原创。

4.视频拍摄和制作内容必须保证积极健康,旨在宣传通化美景、美食等,不得违反《宪法》等法律法规,绝不允许有恐怖、色情、暴力、毒品等内容。

二、参赛作品权责归属

1.大赛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可用于作品展览、网络平台发表、图书画册出版、旅游推介宣传等。

2.参赛者对作品内容和作品原创性负全责,且所投送的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在内的合法权益。由作品创作和发布引发的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投稿参赛者本人负责。

三、奖项设立

此次征集活动将持续全年

五·一黄金周结束后,评选出首批

“十佳通化旅游达人”

“十佳通化旅游特约约稿人”

“十佳通化旅游最酷主播”

加入我们

成为通化文旅资源推广特约形象大使

并于2020年5月19日全国旅游日

公布评选结果

届时

不仅可以得到一份精美的“通化手信”奖品

还有你意想不到礼品在等你

你值得期待,5·19我们不见不散

来源: 通化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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