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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0元 “我眼中的乡村振兴”摄影比赛来了!挖掘海宁乡村美景 [打印本页]

作者: AK47M    时间: 2018-10-24 09:46
标题: 2000元 “我眼中的乡村振兴”摄影比赛来了!挖掘海宁乡村美景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9 06:31 编辑

2018年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乡村振兴”工作成绩斐然。特别开展了由海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浙报集团海宁日报承办的“践行乡村振兴战略,让海宁更加美丽”2018“我眼中的乡村振兴”摄影比赛,我们邀请你用你的镜头,发现点点滴滴的美妙景色记录你眼中的乡村振兴。

“践行乡村振兴战略,让海宁更加美丽”
2018“我眼中的乡村振兴”摄影比赛
征稿时间:10月29日——11月25日
结果公布:12月中上旬
参赛对象:全市广大摄影爱好者
主题:“践行乡村振兴战略,让海宁更加美丽”
作品规格与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海宁市境域内的乡村新貌、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方面作品。
(2)拍摄须贴合主题,以近年来海宁农业产业提质、美丽乡村升级、乡村文化兴盛、善治乡村建设、民生福祉增进、基层党建提升相关内容为主要题材,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真实记录海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动画面,要求拍摄效果佳,内容积极向上;
(3)单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组照必须附上单张原图;作品投稿可选参加相机摄影作品比赛或手机摄影作品比赛,不得重复投稿,否则以违规处理。两组作品分别评选等级奖和优秀奖。
(4)相机摄影作品需为JPG格式,图片大小不小于3MB,清晰度高;手机组作品可清晰鉴赏即可。投稿作品须将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照片文件重命名格式:作者姓名+作品题目+拍摄地点+作品说明+联系电话(组照须同时将单幅照片原图放入一文件夹,文件名同上)。
(5)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6)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7)参赛作品评比则由评委分别评选相机摄影组和手机摄影组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第七条内容为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无偿使用权,用于海宁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日常工作所需的各类宣传(包括但不仅限于印刷制品、展览陈列、网络展示等),不再另付稿酬。
(10)所有提交作品人员,即视为阅读并同意上述参赛规则。
评选:参赛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
设置手机摄影组、相机摄影组共两个奖项
其中详细奖项设置为
(1)手机摄影奖:
手机组一等奖作品1幅,奖金800元及获奖证书;
手机组二等奖作品2幅,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
手机组三等奖作品3幅,奖金200元及获奖证书;
手机组优秀奖作品10幅 ,奖金100元及获奖证书;
如同一作者多幅作品获奖,等级奖不再重复获奖。
(2)相机摄影奖:
相机组一等奖作品2幅,奖金2000元及获奖证书;
相机组二等奖作品4幅,奖金800元及获奖证书;
相机组三等奖作品6幅,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相机组优秀奖作品10幅,奖金200元及获奖证书;
如同一作者多幅作品获奖,等级奖不再重复获奖。
参赛作品不足,则适当减少奖项数量。
作品投稿邮箱:
3228755914@qq.com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0573-8723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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