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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元 征集“不一样的超山”摄影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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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10-19 07:43
标题:
300元 征集“不一样的超山”摄影作品的通知
超山位于杭州之北,余杭区境内,海拔260米,因有“超然于皋亭、黄山之处”的优美风光而得名,素有“十里梅海”之称。为了更好的展示、展现超山风景名胜区的秀丽风光,应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要求,现面向全省摄影爱好者征集以“不一样的超山”为主题的摄影作品,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投稿。
一、截稿时间
2018年11月10日
二、征集主题
围绕美丽的超山风景名胜区,用手中的相机展示和反映超山的自然风光、自然生态建设、地理地貌和历史变迁。
三、征稿规则
1. 投稿方式:本次征集只接受电子版相机摄影作品投稿。
2. 作品拍摄限围绕“不一样的超山”为主题。
3. 传统、数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投稿,组照限制4-6幅,每人投稿不超过10幅(组)。
4. 作品大小不超过2M,接到入选通知后再发原图。
5. 投稿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 投稿邮箱:
zjsx@vip.163.com
,发送邮件时请注明“不一样的超山”关键字,作品请备注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方式等信息。
7. 入选者由浙江省摄影家协会颁发证书(可作为加入省摄协条件之一)。
四、稿酬设置
本次活动共征集30幅摄影作品,每幅(组)作品300元稿费并颁发证书。
五、特别说明
1. 根据省摄影家协会与超山风景区管委会的合作协议,在超山风景区设“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摄影创作基地”,省会员持会员证可免费进景区拍摄。
2. 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作品不侵犯他(她)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发生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本人一力承担承担,并赔偿主、承办单位的一切损失。
3. 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永久使用权,可在展览、画册、书籍、杂志、网络等相关非商业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4. 本次活动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陶将、李夏姗
0571-87039017、87020617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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