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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永修县首届“永修香米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9-19 07:39
标题: 1000元 永修县首届“永修香米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31 18: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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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香米是一种具有特殊芳香的优质稻种,适宜永修特有土质生长。香米为长粒型大米,种类包括香籼、香粳和香糯,均具有特殊的香味,米粒晶莹,透明如玉,富含人体多种必须的营养成分,除可作米饭外,还可制作各种米酒,米糕等食品,其味更佳,产品远销海内外,已成为永修农民增收致富的阳光产业。
为庆祝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展示改革开放四十年永修农村取得的巨大成就,提升全县农民庆祝丰收节的幸福感、光荣感,特举办永修县首届“永修香米杯”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永修县农业局
永修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永修县永修香米协会
二、承办单位:永修县摄影协会
永修县摄影俱乐部
三、作品征集范围及主题
1.此次摄影大赛面向县内外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
2.作品题材:凡是在永修县境内拍摄反映农村新貌、农业生产、农业丰收题材(含永修香米的加工制作过程、农民精神面貌、农村民俗文化、农付产品的种植、采摘、加工等)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四、投稿要求及征稿时间
1.本次摄影大赛征集作品的拍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作品,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为每组4至6幅照片。作品只允许剪裁,对色彩、对比度作适当调整,拒绝电脑创意的作品和改变原始图像的作品。所有投稿作品必须是在永修县境内拍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2.每幅作品须注明(标题+作者姓名+电话+拍摄地点),每幅作品文件不得低于3MB,采用jpg格式,发电子版至1515795055@qq.com邮箱,联系人:王全荣,电话:13197921211。
3.作品截稿时间:2018年10月12日止。
五、奖励办法
1. 一等奖(1幅),人民币:1000元;
2. 二等奖(2幅),人民币:各800元;
3. 三等奖(3幅),人民币:各600元;
4. 优秀奖(15幅),人民币:各200元;
5. 入选奖(30幅),人民币:各100元;
6.获等级奖的作者不得重复,获优秀奖和入选奖的作者可以重复,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7.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聘请摄影专家进行评审,2018年10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获奖作品将在10月下旬进行展出。
8.本次大赛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复制、展览和编印画册、制作广告、在网络或媒体发表,不再另付作者稿酬。
六、其他事项
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2.为配合此次摄影大赛活动,主办单位将会组织一至二次集体创作采风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永修县农业局
永修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永修县永修香米协会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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