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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00元 “我的渠县映像”摄影图片展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8-2 07:50
标题: 800元 “我的渠县映像”摄影图片展征稿启事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9 12:17 编辑

为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激发全民用影像记录渠县改革开放40周年发展成就和城乡变迁的热情。引导群众文化活动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展示渠县改革开放成果,弘扬渠县精神,助推文化强县。特开展“我的渠县映像”摄影图片展。
主办单位:中共渠县县委宣传部、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渠县文体广新局
承办单位:渠县文化馆、渠县艺术摄影协会


一、作品主题:
以讴歌改革开放40年来渠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示脱贫攻坚建设幸福美丽新渠县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代渠县民风民俗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题材,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作品参展。
二、作品要求:
本次影展分手机摄影和相机摄影两个大类。其要求是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为时代写真,为人民留影。
2、作品内容真实,符合征集主题,拍摄时间为1978年-2018年,谢绝电脑创意作品。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允许作者对作品的影调、色彩、对比度、饱和度进行调整,但不得修改原始影像。组图欢迎通过新旧图片对比的方式,反映渠县40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3、投稿作品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若需要将调用原图)。数码图片(JPG、TIFF格式文件)原则上边长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质量不低于3MB,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上限10幅/组,组图4-8幅为组。
4、投稿作品可配上适当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基本事件等。
5、投稿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信息,若要代缴个人所得税时,须提供作者身份证号码。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不承担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责任。
7、本次征集的作品仅用于本次展览,不另付稿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三、作品评审:
作品评审将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分为初选、复评和展览,评委作品不评等次奖。
作者投稿后,“渠县艺术摄影协会”微信公众号将分批上传展示投稿作品,截稿后,初选入展作品,并在“渠县艺术摄影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复评后公布获奖等次。其他相关信息也将在“渠县艺术摄影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展出时间2018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展出作品按手机、相机两类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
入选奖,奖金各100元
四、征稿方式及日期:
投稿人地域不限,职业、专业不限,作品须取材于渠县境内。电子图片投稿,版权归原作者,投稿截止日期:2018年9月16日。投稿前请在“渠县艺术摄影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我的渠县映像”摄影图片展作品基本信息表》。
投稿邮箱:qxyssyxh2018@163.com
联系电话:杨先生18981491588
电子文档命名规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图片以作者姓名打包发送。
五、支持媒体:
渠县电视台、“传播渠县”微信公众号、濛山论坛网站等。
            渠县文化馆   渠县艺术摄影协会
2018年8月1日

附件:
“我的渠县映像”摄影图片展作品基本信息表






作品名称

基本事件

其它说明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渠县XX乡镇)
作者邮箱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非必填项)
拍摄器材
(相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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