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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0元“秀山丽水大花园”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5-12 06:51
标题: 10.000元“秀山丽水大花园”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30 12:16 编辑

      今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为了充分反映改革开放40年,丽水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更直观地展现“丽水是个好地方”的良好形象;展示丽水牢记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争先进位大赶超,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特举办本次“秀山丽水大花园”主题摄影大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丽水市青年摄影家协会、丽水摄影网
二、征集主题
      作品以表现丽水在建设大花园过程中所展现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文环境、精神文明成就以及境内的自然生态、山水风光等内容。所有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和谐、积极向上,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征集时间
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10月15日24:00。
四、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形式、风格不限,相机、手机拍摄不限。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每组数量限4~8幅)。 作品已在2016“绿谷蓝”主题摄影大赛、2017“好山、好水、好空气”主题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不得参评本次摄影大赛。
2、投稿者登陆活动官方网站(丽水摄影网“秀山丽水大花园”主题摄影大赛活动专用投稿平台,网址为http://2018lsl.lsphoto.org/),登陆页面后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主办单位严格保密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3、官方网站投稿者注册后在投稿平台上按页面提示要求上传图片进行投稿。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
4、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在不改变环境要素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后期调整,可以适当调整色彩饱和度,但不能改变拍摄现实原貌,拒绝对色彩进行过度修饰和处理。拒绝电脑特技制作、以合成的作品参赛。如不符合要求作品参赛,经核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涉及相关权益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主办方将从比赛发布之日起到10月中旬评选前的征稿期间,分阶段在参赛平台投稿作品中选择部分优秀作品,提供给本次活动宣传合作单位进行展示传播,但不另外支付稿酬。
7、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
8、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9、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奖项设置

      主办方还将根据当月投稿数量统计,投稿数量最多者荣获“每月参赛之星”荣誉,奖金为500元。如果投稿数量并列第一,由主办方评选出1名质量相对较好的作者获奖。评选时间范围为2018年5月-10月六个月期间每月的投稿者。
      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秀山丽水大花园”主题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将举办专题摄影作品展。同时,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丽水市摄影家协会、丽水市青年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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