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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有奖征集乡村振兴示范区:隆兴乡、李场镇优秀诗文及摄影,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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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5-12 06:49
标题:
1000元 有奖征集乡村振兴示范区:隆兴乡、李场镇优秀诗文及摄影,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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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宜宾县乡村振兴核心示范区隆兴乡、李场镇乡风文明建设,深入挖掘我县油樟、荔枝文化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优秀诗文作品,欢迎广大文学爱好者踊跃投稿。
活动细则
一、活动主题
诗意乡村
二、主办、承办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宜宾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宜宾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宜宾县作家协会
三、征稿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5月28日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结合振兴乡村行动,以反映我县隆兴乡油樟文化、李场镇荔枝文化为主,反映我县乡村振兴核心示范区隆兴乡、李场镇的文化底蕴、时代变迁等内容。
2.诗文不限,诗歌限投五首(100行以内);散文限投2篇(5000字以内);一人只能投一次稿。诗歌投稿邮箱:
584084867@qq.com
。散文投稿邮箱:
362675781@qq.com
。联系人:舒梅,联系电话:13778944155。
3.作品须为本人原创,杜绝抄袭,文责自负。
4.主办方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
五、评奖及作品使用
1.主办方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作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入围作品匿名评审,以确保评审的严肃性、公正性。
2.诗歌散文分别评奖,评委不参赛。评奖中,县作协参加初选的人员不任评委。
3.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对该文字的宣传推广和其他使用的所有权,不再另行支付作者费用。
4.奖项设置(诗歌和散文分别评奖)
一等奖各2名,共4人,奖励1000元/人;
二等奖各5名,共10人,奖励800元/人;
三等奖各10名,共20人,奖励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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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2018年乡村振兴核心示范区摄影大赛征稿
为激发广大摄影爱好者创作热情,通过优秀的摄影作品充分展示乡村振兴核心示范区隆兴乡和李场镇的山水风光、人文情怀、文化底蕴,以摄影带动文化交流和乡村旅游,特举办宜宾县2018年乡村振兴核心示范区摄影大赛,欢迎广大摄影专业人士及爱好者踊跃投稿。
活动细则
一、活动主题
美丽乡村展风采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宜宾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宜宾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宜宾县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5月28日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参赛作品以我县隆兴乡油樟文化、李场镇荔枝文化为主要拍摄元素,反映我县乡村振兴核心示范区隆兴乡、李场镇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等。
(二)作品要求
1.摄影要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突出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严禁转载、抄袭、套改,不接受经电脑特技合成制作的照片。
2.每名参赛者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投稿照片长边不小于1500像素)。参赛作品有两幅以上的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每幅作品文件名为:作者+作品标题+拍摄地点(隆兴乡或李场镇)。组照要求每组不少于4幅,不超过6幅,每幅作品在标题后注明序号。
五、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上传邮箱:
245774264@qq.com
,联系人:王斌,电话:13990917900
六、奖项设置(隆兴乡和李场镇分别评奖)
一等奖各2名,共4人,奖励1000元/名;
二等奖各5名,共10人,奖励800元/名;
三等奖各10名,共20人,奖励500元/名。
七、其他事项
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等,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一经参赛将视作同意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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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县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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