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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0元 华泾镇“泾彩20年”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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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3-10 07:53
标题:
3000元 华泾镇“泾彩20年”摄影大赛
徐汇区华泾镇是上海历史最为悠久的名镇之一,相传在北宋徽宗宣和年间(1119-1125)就已经设镇,名“乌泥泾镇”。清代和民国年间,华泾镇辖地均属于上海县龙华乡,1992年龙华乡归属于徐汇区,1998年龙华乡撤乡建镇,改名为“华泾镇”。
为纪念华泾镇撤乡建镇20周年,展现华泾城市发展的成果,见证华泾镇城市变迁的过程,展示华泾镇经济、文化与人文底蕴,华泾镇人民政府拟举办“泾彩20年”摄影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稿时间
2018年3月12日-2018年4月30日
二、展览时间
2018年5月中下旬
三、展览地点
文化中心3楼展厅
四、征稿要求
1. 拍摄时间为1998年华泾镇撤乡建镇至今。
2. 拍摄内容:反映华泾镇的自然风光、城市面貌、文化风俗、企业风采等一切主题。
3. 投稿作品须为相机或者具有记录并能生成影像的设备拍摄。允许影像记录设备具有多次曝光、宽幅接片和HDR功能拍摄并自动生成的图像参赛;不允许由多张单幅影像人为合成(叠层)的图像(宽幅和全景除外)、3D制作的图像、以及用APP软件拍摄形成与自然影像不符的图像参赛。本次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裁剪以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透视度以及准确性的改动。
4. 作品形式:只收电子数据照片,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 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M。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组照不得超过4张(编好序号)。
5.参加过以往的摄影比赛并获得奖项的摄影作品谢绝投稿。
6. 随作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因资料不完整,颁奖前无法联系到作者的作品,视为弃奖。
7. 参赛者应对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由此导致的相关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
8. 所有获奖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用于出版物、活动宣传、展览、社会公益等,在署名之外,并不另付稿酬。
9. 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
10. 活动最终解释权在活动组委会。
五、作品评审
1. 邀请著名摄影家、艺术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2. 奖项设置: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共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30名。
3. 本次活动奖金、获奖及入展证书由主办方负责,在“泾彩20年”摄影大赛开幕式上发放。
4. 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作者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发现盗用他人作品或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摄影作品不予评审。
六、交稿方式
作品征集时间自本邀约函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
收稿邮箱:
market@idea2002.cn
联系人:胡远亲
联系电话:54821108 13817443093
华泾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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