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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区有奖征集禁毒微视频摄影作品,获奖作品有望参加市级复选和全国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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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7-6-11 07:53
标题:
我区有奖征集禁毒微视频摄影作品,获奖作品有望参加市级复选和全国决赛
6月8日,记者从区禁毒办了解到,即日起至6月23日前,该办面向全区有奖征集禁毒微视频、摄影作品。此次征集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市级复选、网络投票、全国决赛四个阶段,在我区获评的禁毒微视频、摄影作品,将有望参加市级复选和全国决赛。
此次征集的禁毒微视频及摄影作品,要以反映禁毒工作、传播禁毒知识、展现禁毒工作者风采为核心内容,分为毒品预防教育、吸毒人员管理服务、打击毒品犯罪、禁毒公益慈善服务、禁毒宣传公益广告等5类题材。
同时,参赛作品要紧扣禁毒主旋律,紧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主题,弘扬社会正能量,讲好故事、说好事迹、传好思想。此外,参赛作品要确保真实性、原创性和公益性,要有新颖的创意、表现形式、艺术手法,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适于网络传播的新形式。
参赛作品规格需注意以下几点:微视频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动漫等,要求内容精炼、节奏紧凑。摄影作品以组图为主;微视频作品时长要求分为3分钟、5分钟、7分钟,其中的禁毒宣传公益广告短片时长要求为30秒、60秒;微视频作品应采用高清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5M/秒,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动漫参照以上要求转换为AVI、MP4等视频格式提交;摄影作品应采用JPG、TIFF格式,确保不低于用于标准A4尺寸印刷标准,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报送作品时,作品命名格式为:“重庆市2017年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作品——作品类别(微视频类、摄影类)——报送单位——作者名(单位名称)——作品名”。报送地址:区公安局1104办公室(区禁毒办),联系电话:61479130。
记者 蒋坤红 通讯员 郑宏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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