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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元 关于征集建州60周年成就摄影作品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7-3-19 13:49
标题: 500元 关于征集建州60周年成就摄影作品的公告
2017年9月20日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纪念日。为充分展示宣传建州60周年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现面向州内外广大摄影爱好者征集摄影作品,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州委政策研究室

承办单位:《湘西工作》编辑部

二、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建州60周年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集中反映我州城乡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基础设施以及社会人文、山水风光、民俗风情等摄影作品。




三、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止。

四、入选稿酬
征集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评选出入选作品100幅(组照视为一幅作品,每组照片张数不超过6张),每幅(组)稿酬500元。


五、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数量不限)。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

3.作品必须取材于湘西自治州境内,并配备相关文字说明。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入选作品的原片文件,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3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投稿者接到通知后请务必将原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给主办单位,逾期不发送或未按规定发送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主承办单位有权在建州60周年成就展览及《湘西工作》等州委、州政府对外公益形象宣传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未入选作品如被《湘西工作》等采用,稿酬另计。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该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须知
采用网络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张照片电子版不小于3M;每幅作品(组照)附100字以内文字描述,并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联系电话:0743-8221256,0743-8222008;

联 系 人:彭 钰、覃 勋;

投稿邮箱:xxzxxgz@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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