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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元 红岛经济区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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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7-1-27 13:59
标题:
500元 红岛经济区摄影大赛
关于举办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首届民间艺术节摄影大赛的通知
为丰富广大市民的节日文化生活,展示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市民的精神风貌,青岛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红岛摄影家协会(筹)举办“美丽红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首届民间艺术节摄影大赛,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稿内容
以“美丽红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首届民间艺术节为主题,反映2017年艺术节期间高新区园区、各街道、各社区及广大市民的精神风貌的优秀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二、参加范围
全区各机关、街道、社区、企业(含内外资企业职工)、中(小)学校、驻青部队等单位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各3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颁发证书
入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首届民间艺术节期间拍摄的作品;
2.参赛作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照片均可,每人提报作品最多不超过5幅,组照不超过4幅。参赛需提交6寸照片和照片电子版,照片像素1200万以上,文件不低于7m,每幅参赛作品需填写清楚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及内容描述(不超过30个字),无需装裱。评审结束后,区党群部将按规定尺寸将获奖作品放大、装裱,并进行基层巡展。
3.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4.主办单位对作品享有非商业性用途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评委作品不参加比赛。
五、相关事项
1.由省、国家级摄影家协会的摄影专家、权威人员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参赛者获优秀奖以上的,可作为红岛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获三等奖以上者可直接申请入会;获奖名单在青岛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
2.收稿地点:“美丽红岛”红岛经济区首届民间艺术节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红岛摄影家协会(筹)
地址:高新区火炬路100号盘谷创客空间C座新华书店E-mail:qdgxqwhgz@163.com
联系人:张文君13791912212
吴 平1836621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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