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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0元 2017“吉润杯”普宁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7-1-19 13:45
标题: 2000元 2017“吉润杯”普宁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吉润杯”

普宁旅游风光摄影大赛

2017第二届普宁梅花旅游文化节系列活动
    普宁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潮汕平原西缘,是中国著名侨乡,中国共产党革命老区;普宁是“中国青梅之乡”,青梅树种植面积达16.3万亩;普宁四季如春,素有“水寨之乡”的美称,普宁以山水风光、天然温泉、潮人文化、革命迹地、宗教寺庙等名胜古迹为特色,构成了普宁特有的自然、人文游景观。

    由普宁市摄影家协会、普宁市青年摄影家协会承办的2017第二届普宁梅花旅游文化节系列活动之“吉润杯”普宁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即日起全面启动并征集相关摄影作品,热诚欢迎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普宁市人民政府

二、指导单位: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广东省文联艺术馆、普宁市旅游局

三、承办单位:普宁市摄影家协会、普宁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四、协办单位:普宁市文化馆、普宁城市网

五、冠名单位:普宁市吉润混凝土有限公司

六、征稿主题:青梅花开,魅力普宁
七、奖项设置

1、相机组奖项:

一等 1名  10000元+证书

二等 2名  3000元+证书

三等 3名  1500元+证书

优秀 10名     500元+证书

入选 50名  100元+证书

2、手机组奖项:

一等奖 1名  每名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 2名  每名奖金1000元+证书

三等奖 3名  每名奖金500元+证书

优秀奖20名  每名奖金100元+证书


领奖注意事项:

1、需要真实身份;

2、奖金需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参与者必须遵守比赛各项规则和要求。

八、参赛细则

1、参赛方式:比赛不分专业、业余,欢迎报名参赛(不收报名费);

2、参赛对象:全国各大摄影机构、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和各大媒体均可参加;

3、参赛作品内容:通过拍摄“第二届普宁市梅花旅游文化节”各大环节活动,表达大赛的主题思想,反映普宁梅花盛开带给人们美好的感受,以及放在普宁市拍摄的,包括但不限于普宁市各地人文、风光、建筑、民俗等各类题材的照片均可参赛,拍摄时间不限。




九、参赛要求

1、相机组:参赛作品须为数码照片,不低于1000万像素(文件名中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作品格式可为TIFF或JPG,参展作品数量5张/人,黑白彩色均可;

2、手机组:参赛时提交的作品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在300k—500k之间(文件名中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所有参赛作品可以利用手机自带的修图软件进行修饰,照片必须包含原始信息,以便评委确认照片为手机拍摄;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或参加过大赛并获奖的作品可以入选参展,但不纳入评奖范围。

4、参赛者所有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假冒他人投稿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所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项由作者本人负责。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作者应拥有参赛作品独立、完整的版权。主承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结集出版、影视制作、展览、画册、复制、媒体报道、网络传播、学术交流、公益宣传等)事项,不另付报酬。

6、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大赛所有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7、投稿邮箱:pnqnsy@qq.com




十、比赛进程

1、征稿时间:自公告即日起至2017年2月底

3、评选时间:2017年3月

4、颁奖时间:2017年3月



十一、其它事项

1、主办单位有权对本次摄影大赛的细则进行调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2、最终获奖作品由专家评委负责评定,奖金由普宁市摄影家协会、普宁市青年摄影家协会负责发放。
2016年12月

普宁市摄影家协会、普宁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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