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逐鹿沙场·解放战争时期的永川人” 摄影大赛征稿
本帖最后由 爱摄影 于 2016-7-10 16:18 编辑2016年永川区
“逐鹿沙场·解放战争时期的永川人”
摄影大赛方案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援下,取得了解放战争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从此开始。牢记历史,缅怀先烈,为展示、挖掘、整理、留存我区在解放战争时期对敌作战英勇人物的影像文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宣传部、永川区文化委员会决定举办“逐鹿沙场·解放战争时期的永川人”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宣传部
(二)主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图书馆
重庆市永川区摄影家协会
二、赛事规程
(一)征稿内容
反映参加过解放战争对敌作战的永川籍人士(含现生活在永川辖区的其他地区人士)的摄影作品。
(二)大赛时间
1.征稿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7月31日;
2.评审时间:2016年8月上旬;
3.展览时间:2016年9至10月;
4.作品集出版时间:10月上旬。
(三)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
3.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4.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
5.征选作品50幅,酬金每幅50元。
(四)参赛要求
1.每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后期可作幅面亮度色彩有限调整(不得添减素材),作品拍摄时间不限;
2.参赛者需提供每幅作品不小于2M的JPEG电子文件(入选后需送交原始文件,最好为RAW格式),同时送交不少于300字的人物生平事迹文字说明,每幅(组)作品须附简要说明。组照每组限4-6幅,并标明序号;
3.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文字说明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内,在文件夹标题内注明姓名、联系电话,不得在作品上嵌入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
4.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参赛者均视为认同本条款内容。凡上述保证落空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5.对于参赛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保护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参赛作品获奖后,颁发奖金和主办单位的获奖证书;
7.凡参赛作者,即视为认同本次赛事规定的原则。
(五)评委组成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共同组成评委会,制定评选原则和办法,公正评选。
(六)投稿方式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用RAR压缩软件打包后,发送至重庆市永川区摄影家协会指定邮箱。
邮箱:2464920432@qq.com
(九)联系电话
座机:028-49582542、手机:18983461001。
重庆市永川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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