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4-8-25 06:53:29

“联通杯·AI伊春”短视频大赛火热开启

  伊春,是诗、是画,是被自然宠爱的土地。为深入挖掘和展示伊春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提升“林都伊春·森林里的家”“中国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等文化旅游城市品牌知名度,全面营造“人和心总有一个在伊春”良好舆论氛围,助力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伊春市委网信办、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中国联通伊春市分公司等单位联合举办“联通杯·AI伊春”短视频大赛,现面向全社会开展征集活动!请用你的镜头记录伊春美好,用你的创意捕捉AI奇迹,让爱在伊春,AI在伊春。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伊春市委网信办
  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共青团伊春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
  青源文化传媒(石家庄)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伊春市融媒体中心
  各县(市)区委网信办
  活动内容
  (一)征集内容
  需围绕“AI伊春”主题,以AI短视频形式展现伊春山水风光、美酒美食、红色文化、人文故事、民俗文化、名优特产,以及与之相关的人物形象等,编撰生动故事,在写实基础上构思艺术创意,用AI技术打开伊春“新视界”,讲述好独具特色的伊春故事,提高伊春文旅品牌在全国各大社交媒体的“曝光度”和“知晓率”。
  (二)征集对象
  全国网络人士、AI技术爱好者、广大短视频创作者、旅游爱好者等;个人和团体均可参与。
  (三)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阶段: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
  2.作品评审阶段:2024年9月1日至9月10日;
  3.结果发布时间:2024年9月11日(暂定);
  4.集中展播阶段:2024年9月12日至9月30日(暂定)。
  (四)参赛方式
  本次活动设在“抖音”平台,参赛者通过平台发布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的原创短视频,添加话题“#AI伊春”并 “网信伊春”抖音号。同时,将参赛作品原视频和发布链接以“【作者姓名】+【视频标题】+【#AI伊春】+【抖音账号昵称】+【联系电话】”命名发送到邮箱:aizaiyichun 163.com。所有作品报送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17时,未按时通过邮箱报送参赛作品及发布链接的视为放弃(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注意:参赛账号昵称、头像不得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作品要求
  1.技术要求:参赛作品要以AI特效、AI动漫、AI歌曲等新技术手段为载体,进行创意宣传片、VLOG、微故事等形式创作。
  2.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
  3.视频格式:画面比例为16:9或9:16,帧速率为25帧/秒,分辨率为1080P及以上(画面像素尺寸不低于1920x1080dpi),视频输出为MP4格式。
  4.视频包装: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画质清晰,剪辑流畅,可配背景音乐。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5.视频文案:参赛作品须有简要、明了的标题及文案,文案须添加规定的内容和话题,并简要介绍所摄内容的地点、活动(项目)名称。
  6.其他要求:同一作品不得个人和单位重复申报。
  奖项设置
  奖项共设置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共7名,优秀作品奖10名,具体如下:
  1.特等奖1名,华为MateX5 12+512GB折叠手机1部,颁发奖杯;
  2.一等奖1名,华为Pura70Ultra 16+512GB手机1部,颁发奖杯;
  3.二等奖2名,华为D16 16+1TB笔记本电脑1台,颁发奖杯;
  4.三等奖3名,华为WATCH Buds黑色真皮手表1只,颁发奖杯;
  5.优秀作品奖10名,中国联通随身WIFI(全国不限量)1台,颁发证书;
  每位获奖者还将获得伊春市13家3A级以上景区门票,门票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评审标准
  采取线上+线下综合评审的方式,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1.线下评审(占评选分数40%)。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依据主题内容、AI技术应用、视频制作质量、剪辑与节奏等赋分。
  2.传播质效(占评选分数40%)。依据短视频在“抖音”平台的浏览量、点赞量、转发量、收藏量、评论量等综合数据赋分。
  3.网上投票(占评选分数20%)。开设线上投票小程序,根据投票结果赋分。
  特别说明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视频作品需在尊重和遵循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下,通过AI技术创作。参赛者应确保所有影像素材、使用的音乐、视觉元素等遵守AI工具服务商的用户协议,不违反AI工具服务商就AI生成作品的使用要求和相关约定。参赛者知悉使用AI工具创作存在侵权他人合法权利的法律风险,参赛者提交前应自行确保其通过AI工具创作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肖像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视频作品应避免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若视频作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参加“联通杯·AI伊春”短视频大赛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与获奖资格,收回奖品、奖杯、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4.本次活动结果将在“网信伊春”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奖名单;获奖者将受邀参加颁奖仪式,由伊春市委网信办为获奖者颁奖。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带话题参加且同步将作品报送至邮箱者即报名成功,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6.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赛事咨询:0458-3775652
  https://mp.weixin.qq.com/s/NPjDS-HgrM5nBQfJ55Cq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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