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4-7-18 05:53:27

“聚焦新时代逐梦新征程”凤台县第五届“美丽凤台”摄影大赛实施方案

  2024年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了反映凤台县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建设现代化美好凤台征途中的精彩瞬间,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动员全县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网络人士,发挥积极作用,用寻美的眼光发现凤台的美,用寻美的行动传递正能量,提升文化凤台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举办第五届“美丽凤台”摄影大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摄影艺术创作方式,展现凤台自然人文景观,讲述凤台高质量发展故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凤台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凤台县委统战部
  凤台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凤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凤台县摄影家协会
  三、作品征集内容
  1、展现凤台大地秀丽风光、名胜古迹,讲述凤台山河故事;
  2、展现凤台人文历史、乡风乡韵、文化遗产等地域特色文化,讲述凤台人文故事;
  3、展现百姓生活百态、风貌变迁、城市建设、美丽乡村等,讲述凤台高质量发展故事。
  4、展现凤台、石台结对帮扶成果,讲述两地结对帮扶感人事迹(特邀石台县结对帮扶摄影作品10幅)。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奖项:本次大赛共评选产生90幅获奖摄影作品(石台县特邀10幅摄影作品不参与评奖)。
  一等奖2个,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4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6个,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优秀奖78个,各奖励精美纪念品一份。
  五、摄影作品征集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8月31日截稿,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六、征稿细则
  1、全国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旅游爱好者、社会各界群众,都可应征参赛。
  2、拍摄、参赛的摄影作品,必须是拍摄于凤台县范围境内(石台县特邀摄影作品除外);
  3、作品拍摄创作时间,原则上是近三年来拍摄创作的摄影作品。参加前四届“美丽凤台”摄影大赛的获奖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4、作品主题须积极向上,黑白、彩色不限,题材、体裁、风格与流派不限。允许两张以上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5、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投稿作品为JPE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3MB,长边要求不低于1800像素。对征稿作品后期处理要求,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投稿作品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
  (2)纪实类作品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6、来稿作品要附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信息,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超过10幅(组)作品;
  7、评选后获奖的摄影作品,按通知要求报送原始电子文件(JPEG格式直接拍摄的照片文件,或者RAW格式拍摄转换为JPEG格式的原文件,文件量8MB以上),用于出版画册、制作大幅面照片展览使用。不按规定要求和时间报送上述电子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将不予发放奖金。
  8、不符合上述2-6款要求的参赛作品,评选前予以剔除。
  七、有关规定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所有获奖摄影作品及特邀摄影作品,主办方有举办展览、出版画册、有关宣传等方面使用的权利,并不再支付稿酬(使用时署作者姓名),本次大赛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承担。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参赛摄影作品的唯一作者,并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当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时,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3、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
  八、投稿地址
  凤台县政务中心大院C楼513房间(凤台县文联办公室),联系电话:8681243,QQ邮箱:2787409523@qq.com,微信号:g117930953,联系人:高慧君。
  九、本次大赛解释权归凤台县委宣传部。
  来源:凤台县融媒体中心
https://mp.weixin.qq.com/s/RwWJ5LsGn6u1hXOQFx6c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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