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长海”文体旅摄影大赛
为进一步做好大连长山群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对外宣传工作,扩大海岛旅游对外影响力,长海县面向社会开展文体旅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一、
活动主题
征稿以“我爱长海”为主题,征集的摄影作品应围绕长山群岛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风情、旅游文化体育活动等主题展开,展现长山群岛的独特魅力和旅游价值。
二、
征集对象
本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摄影爱好者和专业摄影师。
三、
评选方式
1.初步筛选:所有提交的作品将经过初步筛选,符合活动主题和要求的作品将入围进入下一轮评选。
2.专栏展示:凡是入围作品,将陆续在长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早安长海”专栏上发表,每幅作品将刊登作者署名,并向作者颁发入围采用证书。
3.月度评选:每月从入围作品中评选产生优秀奖5名,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4.年度评选:在每月评选出的优秀奖中,将产生本年度(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四、
征稿规则
1.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手机、专业相机拍摄均可。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者必须保证其参展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参展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2.所有投稿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单幅照片不小于5MB,格式为JPG。每月投稿日期不限,同一作品不可重复投稿,鼓励即拍即投。
3.每幅投稿作品需按顺序依次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位置、联系电话等信息。要素不齐全的作品不予参评。
4.参赛者需保证提交的作品在活动期间不参与其他摄影比赛或展览。投稿作品必须是近年来最新拍摄的,恕不接收在以往相关影展中已展出过的摄影作品。
5.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展览有关和公益宣传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的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6.作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长山群岛的风光、人文和旅游等内容,可以做符合规律的调整、修饰等处理,不允许做大幅度更改、变形、组合而无法呈现真实场景的后期处理。
7.为做到公平、公正,赛事主办、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和评委会成员不可投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8.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9.长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具有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0.评选结果将在长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五五、
投稿方式
邮箱:2773549047@qq.com
联系电话:39373507联系人:孙彦https://mp.weixin.qq.com/s/V8KO193fbUrvlSdqV0Y3ZQ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