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庄镇第一届“福禄·葫芦套杯”摄影和短视频大赛等你来
为进一步挖掘和展示徐庄镇优美的自然山水风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特举办第一届“福禄·葫芦套杯”摄影和短视频大赛。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枣庄市山亭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山东岚泊湾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枣庄隆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征稿内容
全面征集山亭区徐庄镇境内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建设成就、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摄影短视频作品。重点征集葫芦套、翼云湖、尖山云顶、后观水库等点位的摄影短视频作品。
三、征稿时间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30日
四、技术要求
1、摄影类:作品大小、尺寸不限;上传作品无数量限制;JPG格式;拍摄设备不限制,相机、手机、无人机拍摄均可;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
2、短视频:短视频长30秒-5分钟;格式:mp4、mpg、mov;视频尺寸无要求、数量无要求;拍摄设备不限,手机、专业相机、摄像机、无人机拍摄均可。
五、投稿方式
1、参赛人将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作品标题、作品说明、作品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作品名+作者名+手机号”作为文件名,提交至电子邮箱xuzhuangxc@126.com。
2、联系人:李刚
3、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六、奖项设置
摄影类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摄影类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摄影类入围奖10名奖金3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短视频类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短视频类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短视频类入围奖10名奖金3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奖金所涉及的税金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七、评定方式及结果公示
1、短视频在参赛的同时,鼓励在短视频平台转发,观众支持率可作为评奖的参考依据。
2、主办单位于5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比,并于5月中旬在“徐庄微报”“葫芦套旅游景区”等公众号公布公示评比结果,并以电话形式通知作者;如应征者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导致主办单位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成果运用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参赛者或参赛单位要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独立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影像或视频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视频中所使用的图像、音乐等)的完整著作权,或已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应授权。如视频中涉及人物肖像的,应保证已取得肖像权人的同意或授权,保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2、参赛即表示向大赛主办方开放完整版权,大赛主办方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多种形式的对外推广和无限次数使用,包含宣传、出版和展览,对展播作品有权进行适当修改,尊重并保留作者的署名权,不另付稿酬。
3、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各项规程,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https://mp.weixin.qq.com/s/TkJg5g3nV4UPXBmwbF3x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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