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美新会”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新会区自然资源禀赋优越,建有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两家国家级自然公园。城市与自然保护地相融,森林植被丰富,水岸防护林连接成带,银湖湾候鸟结群栖息,是珠三角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绿地。我区正围绕“三山环绿城,两江汇碧海”的蓝图,以山青、水绿、城美、景链为策略,全面建设山水文城共融、具有新会特色的绿美生态环境。为大力宣传大美新会,深度挖掘新会绿韵,用精美图片讲述好自然资源故事,展现新会绿美风姿。现新会区林长办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绿美新会”摄影大赛,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会区自然资源局、江门市摄影家协会、新会区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新会区林长办、新会美术馆
支持单位:江门市海悦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大赛主题
以“葵乡绿韵”为主题,展现新会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绿美建设取得的良好成效。
三、作品内容
2022年底广东省委部署绿美生态文明建设以来,反映新会区山水文城共融、林业资源、自然生态风光、旅游资源、野生动植物多样性、人与森林和谐相处共生、绿美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等主题的摄影作品。
主要分为如下五个类别:
1、风光景观类:主要展现新会区在防护林营造、农田林网、廊道绿化等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成就,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水岸绿化、城镇绿化、村庄绿化、城市公园、绿美庭院、绿美家园等。
2、生态经济类:包括林业产业(如花木、珍贵树种等)、科研成果、林下经济、文广旅游、森林人家等。
3、人文文化类:包括与绿美建设相关的景点、古树名木保护、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科普教育活动等。
4、生物多样性和生态保护类: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鸟类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
5、其他反映我区绿美生态建设的题材。
四、征稿对象
户籍不限。
五、征稿时间
1、截稿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2、评选及公布时间:2024年9月
3、颁奖、展览时间:具体时间由主办方另行通知(暂定11月)。
4、颁奖、展览地点:新会美术馆
六、评审人员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派出专家成员组成评审团。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各奖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5名,各奖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10名,各奖奖金15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50名,各奖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
(注:1、所有奖金均为税前收入;2、凡入选和获奖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江门市摄影家协会、新会区摄影协会的入会积分,并计入江门市摄影家协会、新会区摄影协会2024年的年度摄影十杰评奖积分。)
八、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新会区范围内拍摄。
2、参赛作品为2023年1月1日以来拍摄的作品。
3、参赛作品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作品4-8幅。
4、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
5、本次摄影比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允许同一场景分多幅拍摄后不改变任何元素方式拼接图片)。
6、本次比赛只收电子文件(精度要求:每张照片TIFF格式不少于30兆或JPG格式须在5兆以上)。参赛作品必须要按“作品名+作者名+拍摄地点”格式进行命名(例:《白鹭觅食》+张三+崖门镇银湖湾)。凡不按此格式进行命名的,取消参评资格。参赛者统一将作品、文字说明(另附文档写清参赛者姓名、工作单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拍摄地点等)打包发送至邮箱3423291528 QQ.COM,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6611778。
7、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承办单位均拥有上述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获奖的作品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出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作者稿酬(署作者姓名)。
8、投稿者须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不侵犯他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并由投稿者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
9、为保证比赛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在画面留有任何信息,不得加入边框、水纹、文字、签名等装饰。
10、本次大赛提倡新作,谢绝曾在区级(含区级)以上比赛获奖及入选的作品参赛。
11、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投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12、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附:拍摄点参考(不限于以下地点)
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新会银湖湾、睦洲镇森林小镇。
新会区摄影协会
2024年3月21日
https://mp.weixin.qq.com/s/EPr8LGyO9czS5ES_GLpv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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