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4-3-7 05:14:48

四川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关于征集民间文艺摄影作品的通知

  为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传承传播,推出更多彰显四川风彩的优秀作品,四川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开展民间文艺摄影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民间文艺家、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二、征集作品主题
  以反映四川传统民俗节庆活动、民俗风情以及民间手工艺制作流程、民间艺人生活、民间手工艺作品为主,表达四川各地民俗特色、民间文化魅力。
  三、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具有思想性、艺术性、独创性。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每位作者限报6件(组)作品,每件(组)作品需提供5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或作品介绍。
  4.提倡彩色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每组限4-8幅。作品为JPG格式,长边像素3000以上,文件大小不低于5MB。
  四、征稿时间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7月1日止。
  五、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scsmx168 sina.com
  邮件标题须注明:民间文艺摄影作品征集,邮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标题》联系电话。每件投稿作品须填写投稿作品表。每幅作品命名格式为:姓名《标题》联系电话,若为组照作品,应标明组照顺序。
  联系人:彭丹
  联系电话:028—64981268
  六、荣誉设置
  1.入选作品由四川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四川省摄影家协会联合颁发证书。
  2.可按照《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试行)》的积分条件计算积分。
  3.可按照《四川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入会细则》的条件入会。
  4.征集作品入选后,四川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将分批次开展线上展览展示活动。
  七、其他说明事项
  1.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作品将在四川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主办方根据作品质量,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及顺序,有权对作品进行适当调整(包含但不限于作品标题、图注、影像色调等)。
  3.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公益传播,包括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布等,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支付稿酬。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附件:民间文艺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投稿作品表.doc
  四川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四川省摄影家协会
  2024年3月5日
  https://mp.weixin.qq.com/s/ygTJ469ibaxuIVUCe2Hp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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