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发现佛山之美”摄影大赛开始征稿
佛山市,地处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腹地,是中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经济和综合交通枢纽,也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全市下辖5个区,常住人口955.23万人,总面积3797.72平方千米。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佛山是广府文化的核心区域,粤剧、陶瓷、剪纸、秋色等传统文化闻名中外,更有陶艺之乡、粤剧之乡、武术之城的美称,文化底蕴丰厚,民营经济发达,人居环境优美,特别适合干事创业、安居乐业。2022年,佛山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98.39亿元,是广东省第三个GDP万亿级特大城市。为充分挖掘佛山悠久的产业历史和风土人情、展现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文化底蕴,展示丰硕的发展成果和人文景观,特举办“2024‘发现佛山之美’摄影大赛”,向世界展示佛山之美!
本次活动由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佛山市艺术摄影学会承办,广州市摄影家协会、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珠海市艺术摄影协会、佛山市摄影家协会、惠州市艺术摄影学会、中山市摄影家协会协办。
摄影大赛征稿指南
01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一等奖(2名):稿酬各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3名):稿酬各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10名):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30名):稿酬各人民币300元
入围奖(100名):稿酬各人民币100元
(以上奖项均含个人所得税)
02
赛事时间安排
征集期:2024年1月1日—3月31日
评审期:2024年4月上旬
公示期:2024年4月中旬(公示5个工作日)
03
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要求展现佛山自然风光、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综合治理成果、和美乡村建设等各方面呈现出来的佛山之美。
04
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应以“发现佛山之美”为主题,仅限与佛山相关的摄影艺术作品;作品为图片形式,内容为2023年3月1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拍摄的佛山自然风光、城市景观、人文纪实、经济建设、工业发展等题材的摄影作品。
2、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3、参赛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数量不限,组照按一幅计;
4、同一作者,三等奖以上奖项不能重复获奖;
5、大赛采用网上投稿方式,由参赛者将作品发送至主办方指定邮箱;
6、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图片大小限3~20M,仅支持JPG或PNG格式。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7、参赛者在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参赛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说明等信息,不得以笔名、化名或匿名形式投稿,违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8、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参赛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9、必须内容真实、不得随意虚构。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能参赛,拍摄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可在尊重真实性的基础上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作适度调整,且保存原始影像作为依据。不得通过自行添加元素合成、删除或更换背景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凡不符合参赛规则的不予评审;
10、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如发现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相应奖项。如因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发生侵权等违法行为的,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11、投稿作品应当完全原创,作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若组委会接到相关投诉,将立即下架相关照片,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不良影响及损失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12、入展作品稿酬由佛山市艺术摄影学会通过银行统一转账支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请获奖者在公布获奖名单的1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实际公布获奖时间为准)向投稿邮箱发送私信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及本人银行卡账号(未成年人可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账号)、银行卡开户行,逾期未提供者按弃奖处理。
05
特别说明
1、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
2、主办单位将在评选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以供鉴定和展览。投稿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从组照中调整入展作品数量,确定最终入选作品。
5、主办方可将获奖作品用于公益性展览、展示、出版、发行、公告及宣传等,投稿获奖后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获奖作品、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拥有使用权,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6、评选结束后,入展作品将在佛山市艺术摄影学会官方微信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网络信箱,收集举报线索。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
7、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若有未遵守者,或者身份不符合要求者,主办方将有权取消其入展资格。
8、主办方为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可按佛山市艺术摄影学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9、主办方将对贡献突出的团体颁发优秀组织工作证书。
10、所有参赛者上传的作品及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的作品及文字,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对内容予以删除,并永久取消参赛资格;
11、活动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06
投稿方式及咨询热线
投稿邮箱:yssy222@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121856
https://mp.weixin.qq.com/s/B3eXjVVozeJUtgr1PD0S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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