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3-11-30 05:11:34

“幸福长阳·清江画廊”全国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八百里清江美如画,三百里画廊在长阳”。清江画廊得天独厚的峡江风光与巴土历史资源,古老的“非遗”传统文化在新时代中映射出耀眼的光芒。2024即将迎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为展示长阳发展成果及清江画廊独特的自然人文,现举办“幸福长阳·清江画廊”全国主题摄影大赛,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湖北画报社
  湖北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宜昌市摄影家协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联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
  朗朗清江山水秀
  以清江画廊春季景观点为创作内容,提交作品包含(但不限于)景区内清江古城、倒影峡、仙人寨、武落钟离山等特色景观。作品可充分展示出清江画廊生态优势、景观优势、水质山体等特色生态资源优势。
  幸福长阳土家情
  作为巴土发源地,这里有着悠久的历史沉淀,以在地文化为创作内容,提交具有区域独特文化内容的影像作品,可以是长阳山川锦绣、人民幸福生活,巴土建筑文化、歌舞文化、名人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等。
  三、截稿时间
  2024年7月20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含1件短视频),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4名(含2件短视频),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6名(含3件短视频),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含10件短视频),奖金各500元。
  等级奖作者不能重复,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并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付。
  五、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须取材于长阳县区域内,拍摄内容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文件名须标注拍摄地点)。
  2、摄影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图片大小限2-5M。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相关信息的标记。黑白、彩色不限。单组、组照均可,组照须由4-6张单幅作品组成,每组按1件作品计。
  3、短视频作品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含片头片尾,主创人员不得超过4人,须注明分工)。采用MPEG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可提供4K),画幅比例不限,大小不超过1G。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短视频作品需在抖音、小红书、B站或其他等三个以上自媒体平台发布,并把发布链接和视频同步发送投稿邮箱。
  4、投稿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印、签名、LOGO等修饰。除构图裁剪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谢绝提供电脑创意作品参赛。
  5、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获奖作品将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官微、湖北文艺网、清江画廊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6、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主办、承办单位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使用所有获奖作品。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须知
  投稿作品请务必以“标题+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的方式命名,无相关信息的来稿,将取消参赛资格。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
  投稿邮箱:109922914 qq.com
  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027-86793809
  https://mp.weixin.qq.com/s/VRYreQ5tbpQ0UL61Okqx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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