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明杯”金秋临夏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为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响应文艺赋能乡村振兴“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展示“花儿临夏·在河之州”秋天之魅力,由省摄影家协会与州文联共同举办“昌明杯”金秋临夏摄影作品大赛,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一、活动名称
“昌明杯”金秋临夏摄影作品大赛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临夏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承办单位
临夏州摄影家协会
3.协办单位
临夏州彩陶馆(州博物馆)
临夏州文化馆
4.支持单位
甘肃昌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征集内容和范围
面向州内外征集在临夏境内拍摄的临夏秋天风光照片。
四、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为2018年以来到2023年五年内的图片,摄影类单张和组照均可参赛。每人限投单幅不超过8幅、组照不超过2组(每组不少于4张,不超过8张,组照可以附加不超过200字的内容简介,组照必须有关联性)。
2.投稿者应保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肖像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允许对参赛作品进行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适当处理,不得对作品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过度后期。不得添加任何水印、边框以及文字排版,主办方有权在适当的时候调取原始图片,不能提供或者违规者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仅限彩色。
六、主办方权利
主办及支持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和展示,以及复制、展览、出版及信息网络传播等使用,不再另付稿费。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励2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励10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500元。
组委会有权根据来稿数量和质量决定增加或空缺有关奖项类别。
八、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只接受网络投稿。图片作品为jpg格式,5MB以上。每幅作品投稿时以“所属单位或地市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的方式命名。
投稿邮箱:648309908@qq.com
联系人:胡兆萱
联系电话:
九、征稿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12月15日截止。
十、作品评选
征集截稿后,主办方将邀请省、州有关方面专家,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奖项评选。评选结束后将通过网络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布大赛最终结果,并召开颁奖大会,举办展览。
十一、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临夏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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