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政光影七十年”主题摄影大赛
为展示市政形象,讲好市政故事,传递城市之美,记录美好生活,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将联合太原市摄影家协会举办“市政光影七十年”主题摄影大赛,现面向省城太原公开征集评选优秀摄影作品,以新、老摄影作品为载体,讴歌新时代、致敬奋进中的市政人。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太原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
龙城电影集团
山西印美新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诚信市政有限公司
太原市政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太原市政长宜实业公司
活动主题
市政光影七十年
活动时间
征稿启事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征稿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0日
评比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5日
网络展播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
展览及颁奖时间:拟定12月上旬
征稿内容
(一)“市政记忆”主题系列
以“历史的记忆”为主线,以太原市“城市建设”“道路桥梁建设”“时代变迁”等为主题创作。该专题主要以征集老照片为主,拍摄图片时间节点为1953年至1999年。
(二)“大美太原”主题系列
以城市地标性道路、桥梁为拍摄主体,开展创作。创作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1月10日,参赛人员可重点选择以下桥梁、道路、河流拍摄(桥梁:柴村桥、摄乐桥、北中环桥、胜利桥、漪汾桥、迎泽桥、南内环桥、长风桥、南中环桥、祥云桥、通达桥、迎宾桥、晋阳桥13座跨汾河大桥及环线高架桥)(道路:迎泽大街、解放路、新建路、中环快速路、府东府西街、并州路、建设路等大街小巷)(河道快速化工程:南沙河、北沙河、虎峪河、九院沙河治理、玉门河等河道快速路),欢迎以新旧对比形式投稿。
(三)“最美市政人”主题系列
以劳动模范、最美时代新人、太原好人、学雷锋志愿者、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等市政行业先进人物、集体等为核心的、有代表性的一线工人为主题创作。(市政建管中心参赛人员可选择各自单位的劳模形象为摄影主题,拍摄、征集)创作图片时间节点为1953年至今。
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紧扣主题,自1953年开始至今在太原市区内创作的原创作品。
(二)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要求风格独特、主题鲜明、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和艺术魅力。
(三)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运用摄影手段进行艺术创作,但不能用电脑合成、不接受改变原状或影响照片内容真实性的Ps作品。在不改变照片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等作适度调整。老照片可扫描或翻拍,图片要清晰可辨。
(四)参赛作品格式为原图高品质JPG格式,手机、相机拍摄均可。手机作品电子文件不小于2M;相机作品文件不小于5M;历史资料可先将图片小样不小于100K左右提交,待初选入围后在通知指定时间内提交不小于3M以上电子文件,并要求保留图片原始信息。
(五)参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投稿为3幅以上。
(六)参赛作品需标注2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图片说明内容包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内容说明等。
(七)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不能冒名顶替他人作品。若出现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纠纷,投稿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所有入围获奖作品均授权主办方用于公益类出版、展览、宣传,并有进行必要修改的权利。
(八)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结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真实,符合大赛和征稿主题。不得涉及色情、暴力、宗教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植入广告。
奖品设置
(一)比赛根据三个主题内容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0名,入围奖200名。
(二)奖金金额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入围奖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组委会将根据入围老照片的珍稀程度支付一定稿酬。
(三)入围及获奖人员均可获赠《市政光影七十年》画册壹本。
赛事安排
(一)作品评审
1、大赛设立评委会,由太原市摄影家协会及省城主流媒体资深摄影记者组成。
2、摄影大赛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候选作品进行评选。
(二)表彰展示
1.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经评审获奖的作品在太原市市政建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进行展播。
2.拟定2023年12月上旬,在龙城电影集团举办“市政光影七十年”摄影展。
3.12月上旬摄影展览期间,对获奖作者进行表彰,颁发奖品。
投稿方式
(一)本次大赛仅限线上提交作品。投稿邮箱:18734160575@163.com。
(二)投稿邮件标题须冠以【太原市“市政光影七十年”作品投稿】,投稿作品须将作品文件和作品报名表(见附件)打包提交,压缩文件为rar或zip格式,压缩文件名为作品名称。参赛作品须通过投稿邮箱提交,任何用代码链接的参赛作品无效。作者保留原始稿件。
(三)联系人:杨斌电话:
特别声明
九
(一)参赛作品如发生违规现象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要求的,不能参评。
(二)此前曾在国内外获奖的作品也在此征稿范围内,但不参加评奖,主办方将根据入围情况支付一定稿酬。
(三)本次大赛为公益活动,所有入围获奖作品将用于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公益出版、集册、展示展览及收藏,不再向投稿者支付额外费用。
活动作品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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