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2-12-11 16:52:30

“大美中堡·鱼米‘丰’情”摄影比赛

  为推动中堡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并创造出更高的经济、社会效益,打造出“观中堡湖景,品中堡湖鲜,住中堡渔家”的乡村旅游,进一步展现中堡水乡的美丽风光,推动“农旅”“渔旅”“文旅”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建设生态品质优良、生态经济活跃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现由兴化市中堡镇人民政府主办,泰州市摄影家协会、兴化市摄影家协会承办,举办“大美中堡·鱼米‘丰’情”摄影比赛。
  主办单位
  兴化市中堡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泰州市摄影家协会
  兴化市摄影家协会
  征稿时间
  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20日
  征稿内容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中堡镇境内拍摄的摄影作品。
  1.中堡镇以及大纵湖、蜈蚣湖碧水蓝天水乡自然景色和生态环境之美。
  2.第五届大纵湖捕捞节的精彩活动。
  3.中堡镇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以及人文景观。
  征稿要求
  1.投稿作品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鼓励新作参评,往届作品以及各级摄影协会比赛、大展已入选、获奖作品谢绝投稿。
  2.投稿采用电子文件。摄影作品格式为JPG,文件不小于5M。可以适度后期处理。投稿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3.投稿鼓励彩色风光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1幅计,每组限4-10张,每人限投8幅。投稿邮箱:425878475 qq.com,收稿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4.投稿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5.参赛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求参赛者在指定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
  奖项设置
  1.参赛作品由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设优秀作品奖40幅,每幅获奖作品奖励人民币3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2.获奖者在接到通知后,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稿酬、获奖证书的,责任由获奖者本人负责。
  其他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兴化市中堡镇境内。
  2.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各类主题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5.参赛者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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