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像·秦岭”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进一步展示秦岭保护工作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善待秦岭、敬畏秦岭、保护秦岭”的良好氛围,秉持让世界看见秦岭,让秦岭文化走向世界的初心,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秦岭办)、陕西省林业局、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联合开展以“让世界看见秦岭”为主题的秦岭文化宣传系列活动。活动将通过书画、影像、散文、诗歌等文学艺术形式,发动文化艺术名家和广大群众、青少年创作一批高质量的文学、艺术、影像秦岭文化作品。“镜像·秦岭”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是此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摄影作品,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活动主题“镜像·秦岭”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二、组织机构:指导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秦岭办)主办单位:陕西省林业局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协办单位:陕西省摄影家协会承办单位:中国网生态中国频道三、参加对象全社会摄影爱好者四、作品要求1.所有参赛作品均应围绕与“秦岭”相关的主题,以赞美“秦岭”的自然风貌、生态资源、野生动植物、旅游风景为创作方向,紧扣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与主题无关的作品将不予参评。2.图片质量要求(1)单幅摄影作品或组图(不超过5张)均可,原则上拍摄彩色图片;(2)图片色彩丰富清晰、构图完整、表现力强。图片格式要求为jpg,单张大小不超过10M;(3)摄影作品需配以简要完整的标题和说明,标题要主旨鲜明、简练准确、新闻性强,说明内容导向正确、主题鲜明、表述准确、逻辑清晰;(4)投稿者应确保所投作品本身原貌及其所反映事件的真实性,原则上为纪实作品,谢绝电脑创意作品和艺术摄影,不得通过制图软件等方式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增加或删减。五、作品待遇1.本次活动所有来稿免收参赛费及评审费,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计评出获奖作品80件:一等奖3名(稿酬1000元+荣誉证书);二等奖5名(稿酬600元+荣誉证书);三等奖10名(稿酬500元+荣誉证书);优秀奖62名(稿酬200元+荣誉证书)。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册。2.本次活动所有获奖作品相关信息将在中国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后将在网络媒体以及主办方官网上公布本次获奖作品名单。3.本次活动所有获奖作品采取线上和线下展览的方式进行,获奖作品将在中国网专题页面长期展出,线下展览择期在西安展出。六、投稿、评审安排1.本次活动投稿方式为传送电子稿参选,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直接登录https://sanguanwenhua.com/vote/1进入秦岭文化宣传系列活动报名系统,首页点击“‘镜像·秦岭’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进入活动列表,点击报名按钮传送电子稿参选。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syUPJwwd9aod6xXQHQ3W8RC1H1Ww5iceiafTE3YornbwnVlxOj6YiaOsQkKz2Ptjs6hCzBKmjldsv0Hobs9BzufGQ/640?wx_fmt=png&wxfrom=5&wx_lazy=1&wx_co=12.投稿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征稿,至2022年12月31日截稿。3.本活动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出获奖作品。咨询电话:13571990878(吴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09:30-11:30 14:00-17:30七、特别声明1.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不得侵犯被摄主体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作品不得妨害公序良俗;凡投稿者即视同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参评作品出现雷同抄袭,组委会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2.获奖作品须提供原始文件,如作者不能按时提供原始文件,属作者自己放弃参与资格。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3.组委会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公益活动中使用获奖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报名费,不退稿。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https://mp.weixin.qq.com/s/rgGiKhJmIdJYoTVy6SHN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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