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新郑文旅代言”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开始啦
为唱响时代主旋律,以“繁荣文化事业、做强文旅产业”为重点,充分发挥新郑文旅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依托新郑文旅产业项目群,传播特色旅游文化,奋力开创文化新郑建设新局面。近日,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的“我为新郑文旅代言”短视频征集活动即将开启。用最美的镜头,记录你和醉美新郑的美好时光。投稿作品要主题鲜明,有较强的视觉艺术。征集视频仅限代言新郑市范围内的旅游景区、文物名胜、文体场馆(文化体育场所)、乡村旅游、城市风光、公园湿地、特色美食、非遗记忆、文旅文创等。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有态度、有温度、有创意、有情怀,融思想性、创新性、趣味性为一体,代言能够引起群众共鸣。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行为。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另投稿作品一经发布,主办方拥有本次短视频的最终解释权。
此次活动即将开启一场品质之旅,选出一批有文化、有内涵、有活力、有故事的选手进一步展示新郑文旅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并参与新郑文旅旅游对外推介、旅游形象宣传等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将予以丰厚奖励并在郑韩文旅云、抖音平台、视频号等新兴媒体进行展播。最美的您和醉美的新郑自带光芒,快拿起手中的相机留下美好的瞬间吧!
征集时间:9月1日至10月31日。
投稿作品及联系方式发送至xzwldfzx 163.com。
联系人:吕艳芳
https://mp.weixin.qq.com/s/ucNPsC2LKyJ3g1bp0XnMNg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