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集中展示昭平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的显著成效、经验亮点,以及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历史性变化。昭平县农业农村局、昭平县乡村振兴局、昭平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昭平县茶叶办、昭平县水果办、昭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昭平县融媒体中心、昭平县摄影家协会、昭平镇新广东照相馆决定联合举办“恰是百年春华秋实——昭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摄影比赛,热诚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昭平县农业农村局
昭平县乡村振兴局
昭平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昭平县茶叶办
昭平县水果办
协办单位:昭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昭平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昭平县摄影家协会昭平镇新广东照相馆
二、参赛对象:昭平县各界人士、广大摄影家、手机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任何以图像记录方式的摄影作品都可参加。
三、征稿内容:以昭平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的显著成效、经验亮点,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历史性变化的内容为主。主要包括:
1、优质粮食、特色水果、特色蔬菜、优势蚕桑、茶叶、食用菌、中药材、渔业、优质家畜、优质家禽产业集群。
2、农业标准化生产、生态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等。
3、扶贫产业,脱贫乡镇特色产业,“美丽昭平·乡村建设”活动。
4、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及农业技术人员带领贫困群众发展农业产业增收脱贫等。
四、截稿日期:2022年2月20日(以电子稿件到达邮箱日期为准)。
五、投稿地址:83736610 qq.com。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及证书;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900元及证书;
三等奖6名,每名奖金600元及证书;
优秀奖60名,每名奖金100元及证书。
另设手机类摄影优秀奖30名,每名奖金100元及证书。
同一作者,一、二、三等奖只能得奖一次,其他奖项不限。
七、参赛要求。
1、作品必须在昭平县内创作,以纪实手法拍摄,黑白、彩色摄影作品均可参赛。数码作品必须是原影像作品,谢绝通过电脑再次创作以及改变原有影像的作品参赛(仅限对比、暗部、色温的调节),参赛作品必须保留原始信息,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
2、参赛的摄影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投稿,为保证图片的质量和清晰度,要求:图片格式为jpg格式,相机摄影作品文件大小5M以上(含5M),单幅或组照均可;手机摄影作品图像必须清晰,大小2M以上(含2M)。
3、每位参赛者参赛相片不得超出10幅(含手机片、含组图,组图以4-8张为宜、横竖一致,按顺序组成一幅作品)。
4、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格式: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详细拍摄地点)。所有投稿作品需统一文件夹并注明“姓名+相机或手机摄影比赛”压缩打包发送。如不按要求发稿,产生的所有问题自己承担。主办方保证不泄露个人信息。
5、有2幅以上入围本次摄影大赛的摄影作品,可作为加入昭平县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所有获奖的摄影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或作形象宣传使用。此外,主办单位将择时在昭平办展和用于公益宣传、书刊出版、微信公众号、画册等宣传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参赛作品不准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均由参赛者自负,活动举办单位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侵权问题及经济纠纷。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参赛作品,一经查实,取消评奖和展示。
7、获奖作者要自己遵守税法,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
8、获奖公告,凡获奖的摄影作品届时将在相关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对获奖作品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差旅费由承办方承担,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将取消其作品参赛资格。
9、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大赛各项规定。
10、本次摄影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八、评委组成。
本次摄影大赛本着“公平、公正”的评比原则,评委由国家级、省级摄影家及主办方组成,对参赛摄影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昭平县摄影家协会
昭平镇新广东照相馆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昭平县摄影家协会昭平镇新广东照相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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