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古堰画乡杯”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展
《2021“古堰画乡杯”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展》莲都区地处浙西南腹地、瓯江中游,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名副其实的休闲之乡、摄影之乡、油画之乡、水果之乡、长寿之乡。全区总面积1502平方公里,辖5乡4镇5街道,208个行政村、28个城市社区,常住人口48.1万。
生态优越。莲都生物多样性丰富,森林覆盖率76.9%。九龙湿地是丽水首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全域基本为Ⅰ类、Ⅱ类水。成功入选全国第四批“中国天然氧吧”名单。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6年全省第一。
产业绿色。建成古堰画乡、东西岩两个国家4A级景区,万洋低碳特色小镇全速建设,“农米良品”、安派科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创成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美丽乡村示范县、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入选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先行创建区。
文化多元。通济堰是浙江省最古老的大型水利工程,入选首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目录。有原中共浙江省委机关等革命旧址,周恩来、粟裕、刘英等在此留下足迹,为革命老根据地县。有38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绝对数全省第二。有中国第一家摄影博物馆,是中国第一个摄影之乡,连续9次举办国际摄影文化节。为“丽水巴比松画派”发源地,巴比松油画两次走进法国。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丽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中共莲都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丽水市文联、丽水市文广旅体局、丽水摄影博物馆、丽水市摄影家协会、莲都区文广旅体局、莲都区文联
征集主题
1、本地作者风光组:反映任何地域的地理风貌、生态环境、自然风光、社会景观、人文风情的作品均可投稿,拍摄地点不限。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在不改变环境要素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后期调整。
2、本地作者综合组:
1)记录类:类型包括新闻摄影、纪实摄影、以纪实摄影为呈现方式的观念性作品,其特征为真实记录、再现现场,投稿提交作品时须选择“记录类”选项。
2)非记录类:不以纯粹记录再现为目的,其特征为追求唯美形式表达、创意、当代艺术观念、抽象写意,投稿提交作品时须选择“非记录类”选项。选择“记录类”选项作品,拍摄地点不限,但不能通过电脑像素移植替代的方法改变作品原始面貌,从而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仅允许进行反差、影调、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组照作品中如有部分单幅作品超出拍摄时间范围的,视整组作品均不符合拍摄时间要求。选择“非记录类”选项作品,可以使用后期合成,合成的幅度、所使用素材拍摄时间、地点不限,但作品须在2020年8月1日以后首次公开发布。组照作品中如有部分单幅作品超出创作时间范围的,视整组作品均不符合创作时间要求。作者在选择投稿类别时,作品如与类型不符,将有可能被取消评选资格或入选资格。
3、外地作者风光组:所有投稿作品均须拍摄于丽水全市各县、市、区范围,其内容须反映丽水的地理风貌、生态环境、自然风光、社会景观。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在不改变环境要素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后期调整。
4、外地作者纪实组:所有投稿作品均须拍摄于丽水全市各县、市、区范围,其内容须反映丽水的社会风貌、民俗风情、人文精神。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不得在裁切构图范围内对画面元素进行增加或删减,仅允许进行反差、影调、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
以上四个组别,除本地作者综合组之“非记录类”有特殊规定外,其他所有组别作品均须在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拍摄。所规定的拍摄地点限制、拍摄时间限制、后期处理幅度、作品立意角度等度量把握由评委和技术人员在评选过程中及评选结束后评判衡量。
征稿细则
(一)投稿者不限性别、年龄、地区、职业,国内外专业摄影师、业余摄影爱好者、旅游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的数量堆积,每组数量4~10幅。
(三)作者通过丽水摄影网进入活动官方网站,并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2021年瓯江行投稿注册用户可在参赛平台直接登录。
(四)用户注册后在投稿平台上通过上传图片进行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色彩模式为RGB),图片大小不超过2M,文件名不要使用过长的中文名称,图片最佳边长为960-1500像素。
(五)本届展览投稿分外地组和本地组两个组别,本地组限为丽水籍(身份证所在地为丽水)作者参加,非丽水籍作者全部归入外地组。投稿人可依据不同情况,自行选择投稿类别,同一作品(组照、单幅)不得重复投送其它类别。
(六)评审委员会为评选最终评判人,评选结束后可酌情要求入选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底片或者原始数字影像以供审查鉴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七)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八)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九)违反征稿规则者,特别是冒名顶替者,主办方将视情节取消其入选资格,且永久谢绝投稿,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十)所有入选作者将获作品集1册。所有入选的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负责。
(十一)本地组、外地组分别评审,入展比例各占50%,相关工作人员、评委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投稿。
(十二)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不退稿。
(十三)作品入选本次大展的,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相应积分,具体分值参照中国摄影家协会有关入会规定。
(十四)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十五)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奖项设置
本次大展共评出入展作品120件,其中本地作者组风光组30件、本地作者综合组30件、外地作者风光组30件、外地作者纪实组30件。每件入展作品均将获得1000元人民币稿酬并颁发入展证书。
注:以上稿酬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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