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0-12-18 15:15:41

3000元 2020年涪陵区“榨菜季榨菜情”摄影征集活动征稿启事

  一、目的和意义

  在十三五结尾、十四五开篇之际,通过征集记录榨菜生产加工的美好瞬间,以此宣传涪陵榨菜,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涪陵榨菜品牌在市场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榨菜季榨菜情

  三、主办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

  重庆市涪陵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

  五、征稿对象

  涪陵区内(含居住在涪陵区内的外地籍人员)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投稿者应实名投稿。

  六、征稿发布方式及作品内容

  (一)征稿发布方式:通过在巴渝都市报、涪风论坛、巴渝论坛、文旅委网站、文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征稿信息。

  (二)作品内容:

  1.投稿作品必须以榨菜种植、运输、加工、人文、旅游等相关内容进行拍摄。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必须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3月31日以内。

  七、作品要求

  (一)投稿作品所用拍摄器材不限,只收彩色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每人投稿数量不限。作品内容须真实,仅可以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等作适度调整及构图裁剪,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二)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1000像素以上。作品入选后,活动主办单位将调取作品的原始数据文件和大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活动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三)投稿者须保证其为所投稿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须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八、投稿方式

  (一)每幅作品投稿时均需以“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简略说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组照中每张图片还应有序号和每张图片说明(单幅或组照作品未写作品说明均视为无效件)。

  (二)请将投稿作品打包以附件(zip或者rar格式)发送至邮箱:FZB72240079 163.COM(未压缩打包文件视为无效件),联系人:韩宇哲,电话:64668118,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榨菜季榨菜情”摄影比赛。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每名3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3名,每名2000元及证书。

  三等奖:6名,每名1000元及证书。

  入选:40名,每名300元及证书。

  等级奖获奖作者不得重复,每人获奖入选累计不得超过三幅。主办单位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调整获奖及入选作品的数量,有权选择组照中的作品作为单幅评选。

  十、评选方式

  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十一、获奖作品展示

  主办单位将在涪陵区文化馆展览厅举办展览,并在涪风论坛、巴渝论坛、文旅委网站、涪陵区文联微信公众号用网络的形式向更广泛的观众展示获奖及入选作品。获奖及入选作品将制作成作品集。

  十二、其他事宜

  (一)获奖及入选作品由活动主办单位统一制作。

  (二)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将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及入选作品在出版画册、媒体宣传、展览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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