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0-8-1 15:33:46

1000元 “守护城市之美”摄影大赛开始啦!

  为展示临淄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美好画面和精彩瞬间,展现临淄城市管理守护者拼搏进取、攻坚克难、团结奉献的精神面貌,经临淄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总工会、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共同举办“守护临淄之美”城市环境综合管理专题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守护临淄之美

  二、活动目标

  用镜头体现城市环境守护者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用摄影人的镜头看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品质提升”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市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淄区总工会

  临淄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临淄区融媒体中心

  四、征稿范围

  向全社会征集反映临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夜景亮化、数字城管、综合执法等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美好画面和精彩瞬间。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广大市民均可参加评选。

  市容环境类:尽量以临淄城市卫生、绿化、市容市貌、夜景亮化、助力美丽临淄建设、美丽生活场所为主要拍摄地点,能以“醉美城市形象”、“品质提升”为重点拍摄对象。

  城市人文管理类:以各城管、环卫、园林、市政工作人员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管理、美化环境为主体,特别是疫情防控、防灾防汛等重大突发工作场景,体现城管、环卫、园林、市政、物业管理等群体为美化市容环境所做出的贡献。

  五、征稿要求

  (一)作品要求

  1.作品拍摄时间:应为2019年1月1日之后拍摄。

  2.投稿作品:本次大赛只接收电子文件,且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不小于3M。投稿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赛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3.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4至12幅之间,组照投稿须将所有照片编好顺序打包投稿,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每幅参赛作品需认真填写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标明拍摄时间、地点,并附文字简要说明(30字以内)。

  5.投稿作品须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6.不得对参赛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参赛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

  7.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二)权责说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展览、画册、报刊、视频等主题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3.参赛者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注意事项

  1.参赛者备注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主办方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两种方式与入围作品参评者联系,要求参评者在指定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

  2.因奖品获得者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稿酬、获奖证书的,责任由获奖者本人负责。

  六、计划安排

  (一)征稿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8月25日。

  (二)评选时间

  2020年8月26日至8月31日。成立专业评选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作品展示

  主办单位将发布获奖作品名单,并通过网络媒体展示获奖作品。同时部分获奖作品将在齐文化节、国庆节及环卫节活动期间展出。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各7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50名,奖品及获奖证书。

  八、投稿邮箱及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hwjhd26 163.com;

  联系电话:0533-7186656。

  临淄区庆祝

  山东省第二十六届“环卫工人节”

  活动领导小组筹备组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章)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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