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0-7-25 15:54:16

5000元 第43届“武汉之夏”夜武汉摄影大赛征稿通知

  第43届“武汉之夏”夜武汉摄影大赛征稿通知

  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43届“武汉之夏”活动方案)的通知》(武文旅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将举办第43届“武汉之夏”夜武汉摄影、短视频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武汉市群众艺术馆

  武汉市摄影家协会

  长江日报传播研究院

  长江视觉传播中心

  二、征稿时间

  2020年7月20日—8月30日

  三、内容形式

  以“夜武汉”为主线,通过摄影、短视频的形式,展现我市疫情之后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的景况,充分反映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信心重塑,向全国、全世界展示繁华祥和的武汉正在归来。

  具体聚焦以下六大板块:夜武汉美景,武汉夜晚两江四岸、湖光山色、特色广场、标志建筑、街头里巷等地的美丽风光;夜武汉生活,武汉夜晚商圈、商场、酒店、地摊、大排档等好吃、好喝、好购的惬意生活;夜武汉游览,武汉夜晚两江游船、名胜古迹、热门旅游景点、历史文化街区的游览盛况;夜武汉娱乐,武汉夜晚文化惠民活动、市民自发载歌载舞、演出视听、游戏对战的娱乐百态;夜武汉读书有声,武汉夜晚书店、书屋、书市、学校、咖啡厅等各类读书、交流、探讨的进取景象;夜武汉奋斗,工地建设、厂矿企业夜战、物流运输、环卫清扫等城市建设和保障的拼搏精神。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采取评奖方式进行,将为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收藏费。一、摄影作品金质收藏作品3幅(组),收藏费各5000元;银质收藏作品7幅(组),收藏费各4000元;铜质收藏作品15幅(组),收藏费各2000元;优秀收藏作品25幅,收藏费各1000元;收藏作品50幅(组),收藏费各500元。二、短视频作品金质收藏作品3件,收藏费各5000元;银质收藏作品7件,收藏费各4000元;铜质收藏作品15件,收藏费各2000元;优秀收藏作品25件,收藏费各1000元。

  五、大赛细则

  (一)参赛对象。凡专业摄影人员、爱好者及广大市民均可参赛。(二)使用设备。使用相机、摄像机、手机所创作的摄影(短视频)作品均可参赛。(三)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提倡创新。允许对投稿作品进行对比度、亮度和色彩的调整,不接受合成(接片除外)或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的作品参赛。(四)作品要求。●摄影作品每位投稿人限投(送)10幅(组),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为4-6幅,为jpg格式。●短视频每位投稿人限投(送)10件,单件时长为30秒—3分钟,为MP4格式,可以有配乐,不得含有水印和来源信息(如作者姓名、标题等)。每幅(组或件)作品投稿文件名应以“标题—姓名—拍摄地点一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组照在标题后加序编号),并附简短说明。

  六、投稿方式

  武汉群众文化云(www.whqy.cn)在摄影大赛投稿专区上传作品或投入武汉市摄影家协会邮箱3038473429 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举办单位保证不公开和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七、参赛说明

  (一)参赛作者应实名投稿。(二)参赛作者应保证其为所投稿作品的实际作者,参赛作者还应保证其所投稿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相关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三)凡在本次大赛中入选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在与本次大赛相关的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出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如用于产品广告或其他商业性广告须经作者同意后方可使用。(四)本次大赛入选结果将在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五)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短视频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其违规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资格。(六)凡参赛作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举办方对本次大赛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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